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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刚出狱没几天就抢劫 5天内作案3起

2013-06-07 17:31:00 来源: 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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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男子刚出狱没几天就接连抢劫路人,当被巡逻民警抓获时,他身上还带着一张释放证。目前,男子陈某因涉嫌抢劫罪已被东城警方刑事拘留。

    6月2日凌晨,事主张女士走到安乐林路附近的两栋居民楼之间时,忽然有一名20来岁的男子冒出来,持刀威胁她交出钱包。张女士大声呼救,男子持刀将张女士的胳膊扎伤后,将其随身携带的内有近百元现钞的提包抢走。

    东城永外派出所接到张女士的“110”报警后,派出所立即开展工作,并加大夜间的巡逻盘查力度。6月3日凌晨2时许,派出所民警巡逻至永外定安里时,发现一名身穿黑衣的男青年形迹可疑,此人见到警车惊慌不已,直往警车后面躲。民警当即上前将男青年拦下进行盘查,但男子说话支支吾吾,也拿不出身份证来。经检查,民警在他随身携带的物品中发现一个自制的黑色头套和口罩,以及两张女性的身份证和他本人的一张释放证。

    民警随后将男子带回派出所。经审查,20岁的陈某是甘肃人,去年曾因在北京抢劫未遂被法院判刑10个月,这也是他第一次犯罪。今年5月29日出狱后,陈某没有吸取教训,反而一犯再犯,涉嫌在5天内抢劫3起。

    陈某交代,出狱后他身无分文,便萌生了干老本行的念头。6月1日13时,他走到永定门城楼北侧的公共厕所管理人员休息室内,将正在屋内熟睡的事主女儿的手包抢走。6月2日零时,他来到安乐林路,持刀抢劫并扎伤张女士,将其随身携带的包抢走。2日凌晨4点,他又跑到丰台区木樨园桥下,将李女士的手包抢走,并扎伤了李女士。他把抢来的钱都花光了,只剩下两张被抢女事主的身份证留在身上。次日凌晨他就被警方抓获。 J178

    案外调查

    为何他不思悔改?

    陈某刚出狱没几天为何又重走老路?记者了解到,陈某的文化水平较低,没上过几天学,只会写自己的名字,同时他又好逸恶劳,不愿干又脏又苦的工作,曾经打过几天零工,但嫌太累,觉得只有抢劫来钱最快。

    陈某对民警说,他的老家比较穷,子女多,家里人也不管他,虽然知道再次犯罪也许很快就被抓获,但他的观念就是“能过一天算一天”,并不在乎将来如何,只想着当下的享受。而且去年第一次抢劫没有得手就被抓,也给陈某留下了一丝遗憾。他在抢劫得手后把两个女事主的身份证视为“战利品”,都没舍得扔掉,和释放证一起随身携带,结果成了证明他抢劫的有力罪证。本报记者 王蔷 J178

[作者:王安宁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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