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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未装监控盗窃案频发 开发商与物业相互推诿

2013-06-07 16:24:00 来源: 南昌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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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月之内,红谷滩一小区内连续发生两起入室盗窃案,造成两名业主共损失两万余元。业主认为,家中被盗和小区未装摄像监控有很大的关系,要求物业赔偿部分损失。而物业表示,楼盘建成时就没有安装监控,自身没有责任。

  事 发

  小区一月发生两起盗窃案

  “你家的门这两天怎么一直开着?”上个月,正陪着丈夫外出处理事情的金小姐突然接到小区物业的电话,称她家近期正在装修的二楼房子大门敞开着。觉得不对劲的金小姐立即赶回家一看,发现自家窗户被完全打开,新买的一套灯具不知去向,加上三套门锁和其他的一些物件,损失一万余元。

  “简直太猖狂了,有人在家还敢进门偷东西。”业主涂先生也一脸不满。就在上个月底,涂先生的家也遭遇到小偷的“光顾”。那天中午,涂先生的妻子程女士带着外甥女看望生病的姐姐后回家。一脸疲惫的程女士和外甥女吃完饭后就去卧室休息了,“三个装有大量现金的女式包就放在客厅,大门关上了。”醒来的程女士发现,自己的三个包失窃了。里面不仅装有8000多元现金,还有一条18K的金项链和各类证件。损失惨重。“真的想不到,大白天小偷都这么猖狂。”

  调 查

  小区多处位置未安装摄像头

  家中被盗后,涂先生和金小姐找到小区物业,要求调取小区监控录像,从该物业管理处得知,小区监控系统不完善,无法提供录像。随后,涂先生和金小姐向本报投诉。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该小区时发现,电梯内、居民楼入口及停车场出入口等本该安装监控的位置都没有看到摄像头。偌大的小区很空旷,到处都是来回进出的装修工人。随后,记者在金小姐的带领下来到了小区的一个地下停车场。记者发现,停车场部分出口直通马路,也没有门禁。“我的灯具那么大,肯定是从地下停车场运出去的。”金小姐告诉记者。

  说 法

  物业:施工方未装监控,自身没有责任

  “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规定,在监控等设施未完善之前,不得交付商品房给业主。”对于自己的遭遇,涂先生认为,自己家中被盗与小区不完善的管理有直接联系。

  为此,记者采访到该小区物业公司陶姓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表示,业主被盗与物业没什么直接关联,责任不在物业。“我们不是施工方,监控系统不是由我们负责安装,监控这块我们确实没有,业主要找开发商和施工方协商。”该工作人员还透露,前几天抓到过正在攀爬窗户的人,后来核实是装修工人。

  目前,涂先生和金小姐已经报警,警方已经介入调查此案。

  律师:物业和开发商都应担责

  江西洪城律师事务所李竹青律师表示,对于这两起偷窃案,开发商和物业都有责任,首先,开发商与业主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中既然规定了在监控等设施未完善之前不得将房屋交付给业主,那么开发商要履行合同中的义务,因为未安装监控造成业主损失,开发商要负责。另外,物业对此事也要负责,业主交纳了物业费,物业有义务为业主提供相关服务,其中包括提醒业主监控设备安装不完善等,因为物业工作的疏忽造成业主的损失,物业要负责。(记者 刘星 文 聂俊鹏 图 实习生 江辉 王子赟)

[作者:吴涛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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