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琉球
公元1372年(明太祖洪武五年),琉球三国(12世纪,琉球群岛出现山南、中山、山北三国,分别在琉球群岛的南部、中部和北部)明确表示向明朝政府称臣,正式成为明朝的藩属。几年之后,中山国灭了其他两国完成统一,中山国国王被明政府册封为琉球王,成立了历史上的琉球国。1879年,日本增派了450名军人和160名警察,镇压了琉球“藩王”,并将王室强行迁移到东京。琉球国从此变成日本政府直辖下的冲绳县。
琉球自古以来就附属中国,最早在史书上关于琉球的记载可追溯到千年前的隋朝,那时中原与琉球的商贸发展、人民往来已十分活跃。朝廷曾派出大臣朱宽劝说琉球王进贡臣服隋帝。另一记载是十四世纪,明太祖年间中国的又一鼎盛时期,琉球王正式向朝廷进贡,接受中国保护和册封,派出大量学生学习吸收中原的文明文化,成为中国附属国。
然而自1609年开始,日本便多次企图夺取琉球岛。到十九世纪七十年代,日本“明治维新”运动已经开始,在经济开放、教育普及和社会西化方面取得巨大进展,但随之而伴生的是民族心理膨胀和军阀执政,导致这个国家产生了对外野蛮武力扩张的狼子野心。就在这时,发生琉球渔民在台湾遇难的“台湾事件”,给了日本一个借口。一番战事之后,日本威逼敲诈腐败愚蠢的大清签下丧权辱国的《北京专约》,清廷竟然承认日本此举为“保民益举”,还赔偿日本白银五十万两。中日关系的近代史上,丧权辱国的屈辱事件,自此一发而不可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