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中国聚焦

旅游法观察:听证会能否把景区涨价欲望压下去?

2013-04-26 01:17:00 来源: 央视-新闻1+1 
字号  

  低价揽客,强迫购物,强迫消费,导游收入主要从购物利润中抠出来。对此,《旅游法》规定了导游和领队的从业资格极其行为规范,不得诱导、欺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违者重罚。旅行社应当全额向导游支付旅游服务费用,不得要求导游垫付或收取任何费用。

  刘俊海:

  现在有的导演带着游客去购物,成为千夫所指的对象,其实导游也很不容易。现在导游基本上从旅行社那里拿不到一分钱的工资,他们所有的收入都是靠带领游客去购物点购物。如果消费者有购物的,按照一定比例拿到一个点数,拿到一个回扣,如果消费者不去购物,导游一分钱都挣不到,所以我们必须改变导游和领队的生存模式。

  戴斌 中国旅游研究院院长:

  在这部法律中间,我们看到了,要求旅行社对导游在向提供劳务的时候,必须给他经济上的保障,换句话说,要签订劳务合同的。我给你带一个团,一天多少钱,我应该有一个基本的保障。这里面是不是把所有的问题都杜绝掉,我们必须有一个清醒认识,没有一部法律出台以后,把所有的不良现象都杜绝掉,但它可以限制到最低的程度。

  字幕提示:

  安全 禁止景区超载接待游客

  解说:

  一到长假,众多旅游景点就人满为患,去年10月2号,华山景区出现上万名游客滞留险情,甚至出现打架斗殴情况。针对这种现象,《旅游法》明确要求,旅游景点要预先公布游客最高承载量,并且鼓励旅游景点采取预售门票的方式,预估未来的客户流量。

  刘俊海:

  这样的话就可以把(景区)它所接受的游客的数量,控制在它能承受的范围之内。同时,我们相关的地方人民政府也应当履行相关的行政指导职责,为外地游客到本地能够安全旅游、放心旅游,提供必要的信息服务。

  主持人:

  我们今天看到的是《旅游法》今天出台,但是我们没有看到的是为了准备出台这样一个《旅游法》,我们已经酝酿了30年的时间。在1982年的时候,国务院相关部门就准备起草一部旅游的相关法律。在1988年的时候,给旅游立法这样一个想法,甚至已经列入到了当年的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则,但是由于那个时候,我们国家的旅游业也是刚刚起步,对于《旅游法》制定过程中所涉及到的很多问题,要么是没有认识,要么是认识还不统一,因此这个问题就一直没有正式列入到日程中去。直到三年前,这部法律才开始正式起草、酝酿,然后制定,直到今天的出台,所以也有人开玩笑地说,这是起了一个大早,却赶了一个大晚。但是我们看,在这酝酿的30年过程中,中国旅游业经历了一个让人惊诧,甚至是目瞪口呆的发展。我们不妨看这样一个数据,中国旅游研究院提供2012年数据,去年我国旅游业总收入2.57万亿,国内旅游约29亿人次,出境旅游超过8000万人次,入境旅游1.33亿人次,旅游外汇收入485亿美元,新增旅游直接就业约50万。通过这一组数字,我们能够看到,旅游业真的是一个优质的产业,而且是一个黄金的产业,为了让它能够更优质、更黄金的发展,就必须把它在发展过程当中遇到的很多问题,现在就要规范起来,那么人们也就非常期待这部《旅游法》的出台,能解决相关的问题。

  接下来我们连线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旅游法律与产业规划研究中心的韩玉灵主任。韩主任,您好。现在人们特别关心,这部法律期待了很长时间,今天终于出台了。它出台之后,能够解决的最大的问题是什么?

  韩玉灵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旅游法律研究中心:

  我觉得这部法律出台以后,它能够解决最大的问题,首先它能够规范市场,同时它能够对保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保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起到一定的作用,同时能够引导我们的旅游者合理地消费、理智地消费、文明的消费。

  主持人:

  它是总体上一种引导,还有一个规范和一个底限,是吧?

  韩玉灵:

  对。

  主持人:

  我们也知道您是一开始加入到这样一部法律起草准备过程中,整个参与了全部过程,而且这个法律是从去年9月份开始,公开征求意见。在您参与过程中,您感觉各方争议比较大的问题,集中在什么地方?

  韩玉灵:

  这个法律在制定的过程中,大家围绕这里面的很多问题,都有一些争论的点,可能比方说对市场的旅行社经营当中的零付团费问题,就是刚才我说经营者的经营行为有些问题,另外还有对于资源的保护问题,比方说规划的问题,争论的点还是挺多的。

  主持人:

  就是当这样一部法律出台之后,您作为曾经参与起草的专家,您现在的心态是什么样?

  韩玉灵:

[作者:官志雄  编辑:]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