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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6起“脏乱差”事件17名责任人被集中问责

2013-04-25 21:11:00 来源: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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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南京4月25日电 (王琦)今天,记者从南京市纪委获悉,在市委主要领导过问下,市纪委、市监察局、市督察办深入调查,依据《南京市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办法(试行)》,对“为吃上放心肉,雨花台烈士陵园惊现‘养猪场’”等6起市民造成市民“挠头事“的17名责任人进行集中问责。

  为吃上放心肉 雨花台烈士陵园惊现“养猪场”

  今年清明节,不少市民到雨花台烈士陵园祭扫先烈,发现陵园东南角竟有一片空地被人圈起养猪种菜。“这片农场是为单位食堂搞的,自己种的菜吃起来放心,养猪也是为了让职工吃上‘放心肉’。”雨花台烈士陵园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

  经查,今年春节前,雨花台烈士陵园管理局下属劳动服务站私建猪圈60平方米左右,养殖生猪13头。雨花台烈士陵园管理局对劳动服务站站长赵静给予免职的问责处理,并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对局调研员王树杰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监管不力 银龙花园门前“自成菜场、污水横溢”

  银龙花园小区地处原白下区(现秦淮区)光华门街道,周边约600户农民以种植贩卖蔬菜为生,并在小区门口、广场、石杨路和银龙路边等占道经营,形成自由市场。后光华路街道将原在石杨路边占道摊点和菜农,疏导亭银龙花园南¨前无名路上汇集,并委托银龙物业公司管理。

  经调查,银龙物业公司管理不到位,每天早上仅安排1名清洁工,对无名路上残留的菜叶和污水进行简单清理。而对经营户车辆乱停乱放、小喇叭扰民等问题,未派人管理。光华路街道负有对无名路环境管理和维护职责,但未履职到位,城管部门疏略了对市场怕管理,尤其对经营者宣传引导不够;街道委托银龙物业公司管理后,未尽巡查和监管职责。

  秦淮区政府对光华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杨波给予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的问责处理;光华路街道办事处对城管科长刘春翔给予通报批评的问责处理。

  环保意识淡薄 建宁路铁路桥边沦为“垃圾站”

  有网友在某论坛发帖,称玉桥国际公寓后面、厦下戈隔(现鼓楼区)建宁路铁路高架桥边,建筑垃圾成堆,无人清理。

  经查,垃圾主要来源有:玉桥市场三期工程临时生活垃圾、玉桥国际公寓装潢产生的垃圾、玉桥市场三期工程产生的建筑垃圾。中央门商贸区管委会等主管单位环境保护意识淡薄,对垃圾未及时处理,导致成堆。玉桥国际公寓开发商玉样恒置业公司未履行管理、保洁义务,且任由垃圾随意倾倒。区环卫所和中央门管委会负有该区域的保洁和环境监管职责,却仅由区环卫所每日2次定时派车清运。

  鼓楼区政府对中央门商贸区管委会副主任李康给予告诫的问责处理;中央门商贸区管委会对城市管理科副科长华龙以及行政执法中队中队长严文群给予告诫的问责处理。

  管理不到位 丁家庄夜市“垃圾成堆、绿化被毁”

  栖霞区丁家庄保障房小区,在居民刚刚入住的情况下,小区外的一条路上已经成了垃圾场。从去年开始,这条路上形成100多个摊位的夜市,每晚营业到凌晨4时。大量生活垃圾把周围绿地毁了。

  燕子矶街道柳塘社区对夜市管理不到位,现场既未配置垃圾桶,也未安排保洁员;社区分管领导未履行管理职责,致使绿化损毁。燕子矶街道对夜市环境监管不力,致使丁家庄夜市管理混乱问题未能有效遏制。

  栖霞区委对燕子矾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熊明高给予告诫的问责处理;燕于矶街道工委、办事处分别对柳塘社区党总支书记韩九平、城管科长边家和给予告诫并责令作出检查的问责处理。

  偷倒建筑垃圾 玄武区墨香路慢车道出现“梗阻”

  市民反映,称在玄武区墨香路原新伊汽配城门口与慢车道上堆放了10多堆渣土,一直没有人清理。记者看到,渣十倾倒在慢车道上,堵住了原汽配城东面、西面大门。渣土堆深处的泥巴仍是潮湿的,一脚上去满鞋子都是泥巴。

  调查显示,偷倒的渣土占地约150平方米、40余立方米(初步判断为小型农用车倾倒)。据了解,一些不具备运输资质的小型农用车私揽运倒垃圾。由于经正规审批的渣土弃置场多在江宁、龙潭等偏远地区,农用车主为节省成本,常常在此偷倒。玄武区渣土整治办对渣土清理缓慢,负有处置不力责任。

  玄武区城市管理局对行政执法人队副人队长苏晓、以及渣土中队中队长陈峰,分别给予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的问责决定。

  为省小钱图方便 雨花台区一拆迁地竞成临时垃圾场

  雨花台区赛虹桥街道丁树村,在完成拆迁后成为一块空地,竟然变成了城管部门的“私家花园”,白天有街道城管车辆将大量建筑垃圾倾倒在这里,夜间还成为一些渣土车违规随意倾倒渣土的地方。

  经查,垃圾主要来源是拆迁建筑垃圾。拆迁施工单位淮安顺嘉房屋拆除有限公司对45户居民拆迁后,因合同未约定清场条款,产生的建筑垃圾一直堆放在原地。虽然街道城管科采取了砌墙等办法,但仍有人多次用大型挖掘机将围墙打开,偷倒渣土及杂物。为省小钱、图方便,赛虹桥街道擅自同意将一些渣土、居民装璜垃圾暂倒此处。街道在与拆迁公司商谈协议时,对垃圾清场无明确约定,也未考虑过自行组织清理,导致越聚越多。尤其在环境综台整治活动中,街道还擅自将该地块作为临时垃圾堆放点。同时区城管部门监管不力。

  雨花台区政府对赛虹桥街道办事处主任唐明琳、区城管局副局长兼城管执法大队大队长、区渣土联合管理办公室程金虎,分别给予告诫的问责处理;区监察局对赛虹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邵春宝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城管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兼区渣土联合整治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江忠明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赛虹桥街道城管科科长李小林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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