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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景区门票不能成为小集团或个人牟利工具

2013-04-25 19:59:00 来源: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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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社北京4月25日电 (记者 郭金超)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25日经表决通过了旅游法,该法对景区门票价格上涨等作出严格限制。在随后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改委社会发展司司长王威谈及景区门票问题时表示,门票不能够成为小集团或个人牟取利益的工具,应该让大自然和祖先留下的美好资源能够服务于广大民众。

  长期以来,国内知名景区上调门票价格一直为社会高度关注,景区门票“想涨就涨”的现象也备受诟病。“作为发改委主管价格这样一个部门,其实在门票价格上,我们一直是站在消费者的立场上”,王威说,我们一直希望能够控制门票价格的过快增长。

  “我们认为,门票不能够成为小集团或者个人牟取利益的工具,还是应该让大自然和我们祖先留下的美好资源能够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王威表示。

  针对景区门票价格上涨的问题,国家发改委2007年曾规定“景区票价调整频次不得低于3年”,以期限制随意涨价的行为。但王威坦承说:“现在有些景区把3年不得涨价变为3年必涨价,实际上这是有违我们的初衷,我们的初衷不是这样,我们是要控制价格过快增长,3年不得涨价。”

  如其所言,今年恰逢3年一调整的第二个“解禁期”,近期,部分国内知名景区接连上调门票价格,引发社会热议。对此,今天通过的这部旅游法,以法的形式对随意涨价行为作出限制,增加了控制景区门票等价格上涨的程序。该法规定,规定景区拟提高价格的,应举行听证会,征求各方意见,景区提高价格应提前六个月公布。

  “现在纷纷涨价,而且涨的幅度也比较大。”王威显然也注意到此轮涨价的趋势,他认为,从目前来看,还是要在贯彻落实旅游法时继续深入研究,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统筹民众利益和旅游产业发展。

  在近期景区门票新一轮涨价中,湖南凤凰县的做法最受关注。对此,王威回应称,自然文化、珍贵遗产,一个是大自然杰作,一个是祖先遗作,应该是全体中国人民,甚至是全世界人民都应享受的。“我们不应该以有钱没钱来划线,希望大家都能领略、都能感受这种杰作。总的讲,将来一定会逐步地降价或者低票制。”

  “比如有些地方做得非常好,降低门票或者不涨价或者取消门票,总的算效益不见得差。这方面我们还要继续努力。”王威说。

  王威表示,相信旅游法出台颁布之后,类似凤凰县发生的这样的问题都应得到妥善地解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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