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海沙危楼事件在国内持续发酵,引起广泛关注。连日来,市建委组成8个检查组对我市所有预拌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企业及施工工地进行“地毯式”检查。在全市所有110家预拌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企业现场取样160余组,通过检查,未发现我市建设工程使用的混凝土中有海沙,建筑用沙处于规范可控范围。
在抽样的160余组沙子中,进货台账显示都是河沙,市质监站已委托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如果检测结果发现不合格沙子,将追溯沙子的来源,同时跟踪使用的工程,并责成责任单位委托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到工地现场进行实物取样以检测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自深圳海沙危楼事件曝光后,市建委更加重视建筑用沙的质量管理,为规范企业用沙行为,组织编写了《关于加强建筑用沙管理的通知》,将于近期颁布实施。为保证工程质量,市建委要求各责任主体和检测机构以及预拌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企业,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相关责任单位必须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全程管控,责任到人,严格执行“先检后用”制度,主要建筑材料必须按照技术标准要求检验合格方能使用,坚决杜绝不合格海沙用于建筑工程。对于使用不合格沙子的生产企业坚决予以停产,并追本溯源,如有影响结构安全的现象坚决予以处理,确保百姓住上安全房、舒心房。
建筑用沙有严格“规定动作”
我市对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及施工工地用沙均有严格的“规定动作”:沙子进场时,必须有供货单位的合格证和检验报告;预拌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企业必须对沙子进行检测试验,合格后方可用于生产。同时,对建筑用沙有严格的监管体系,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区市县质监站对辖区所监督工程和预拌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企业进行检查,市质监站对各区市县质监站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记者 吉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