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
茅台价格连续走低,本是市场供求关系悄然生变的必然。茅台处罚经销商的行为,不过是试图以强行干预的方式,稳固岌岌可危的茅台价格体系。
当前的情势,再也不是曾经的流金岁月——那时候宏观经济十分红火、“三公”经费持续攀升、白酒行业无塑化剂风波,产能扩张亦处于激进初期。
接下来的问题也就十分简单,一切就看茅台能否从根本上稳住价格。如果能稳住,现在经销商的低价或串货行为,就是如茅台总经理刘自力所言的“杀鸡取卵”。显而易见,茅台想以一己之力,与市场趋势缠斗,只能是“自取其败”。
陈璞:名牌酒企准涨不准跌是垄断逻辑
《反垄断法》第十七条规定,“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的低价购买商品”。
很显然,茅台、五粮液等名酒企业多次擅自涨价已然违反了这一禁令。
在涨跌之间,酒企已多次触碰“垄断”红线。
不过,回顾2011年,53度飞天茅台价格涨势凶猛,茅台曾宣布实行“限价令”,然而在市场的“集体缺货”面前,却沦为了“一纸空文”。而与这次“保价”相比,两家酒企的“惩治”力度和速度明显“加强”。
笔者不禁要问,难道这就是名牌酒企只能允许涨价不能降价的垄断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