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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委将联手打击黑稀土 或实行区域领导问责制

2012-11-22 00:58:00 来源: 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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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参考报》记者日前从权威人士处获悉,继10月中旬工信部启动稀土违法违规核查整顿工作后,国家相关部门正在酝酿针对稀土行业采取更加严格的管理政策,下一步对稀土黑色产业链条的打击力度将继续增强。

  这位权威人士称,一方面,工信部联合多部委对稀土黑色产业链的打击和监管督查将形成“常态化”;另一方面,对违规违法生产的相关企业和主管部门处罚力度将升级,有望实行主管区域领导问责制度,避免非法企业死灰复燃。

  “监管‘加把火’主要是为了防止一些企业死灰复燃。”上述权威人士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说。他告诉记者,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公安、监察、国土、环保、海关、税务、工商等部门及稀土协会组成“查处稀土违法违规行为督查组”(以下简称督查组),从10月31日至11月5日前往重点省(区)督查整顿稀土违法违规行为的工作情况。本次督查组分为两队,一队(北方督查组)前往内蒙、宁夏、甘肃进行清查;另一队(南方督查组)前往江西、广东、广西。

  上述人士告诉记者,除了这些省份及自治区外,山东、河北、山西、四川、浙江等地也有很多非法冶炼分离企业和矿山的存在,这也给后期主管部门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考验,如何能彻底“摧毁”黑色产业链这个毒瘤,也成为包括工信部在内的多个部委后期工作重点,其相关政策也在研究中。记者从稀土协会处了解到,一方面是加大惩处力度,对稀土联合稽查行动中稽查的违法违规企业,要开展“回头看”避免死灰复燃,实行主管区域领导问责制度。

  另一方面,为配合国家开展的稀土专项整治活动,稀土协会启动“打黑悬赏”,向全社会公开有偿征集非法开采、非法冶炼分离、非法加工、走私稀土的线索。线索内容包括违法单位(或人)名称、违法地点、违法内容。提供的线索一经查实,中国稀土行业协会将向提供线索者一次性奖励人民币5万元。

  “‘双管齐下’治理稀土黑色产业链条,下一步整顿力度将空前。”上述人士说。

  “从目前的情况看,各省均存在非法买卖和加工稀土行为。”上述人士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在北方,以内蒙古包头市白云鄂博地区作为非法选稀土矿,宁夏地区企业以此为原料,焙烧成碳酸混合稀土,产品再运至包头市区几家分离企业,生产成单一成分稀土,已经形成一条从选矿、冶炼到分离的黑色生产链条。在南方,离子型稀土赋存于地表浅层,开采工艺简陋,偷采盗采现象时有发生,严重污染环境,监管难度大。

  国内一家大型稀土企业负责人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说,目前黑色产业链条已经遍布全国,南方稀土生产企业中,将近六成都是黑企业,北方也有近五成的企业是非法的,实际情况这个比重应该还要更大,情况非常触目惊心。更令他担忧的是,黑色产业链让正规生产企业举步维艰。

  上述企业负责人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坦言,黑色产业链企业因为不需要承担资源成本和环境成本,其产品价格必然远远低于合法生产的企业,导致稀土产品价格持续走低,黑色企业严重挤压合法生产企业的生存空间,加上黑色产业链经营规模隐蔽,进入市场的产品量无法统计,导致合法企业和政府管理者决策的盲目。根据中国稀土行业对稀土价格指数的监控,2012年1月至9月,稀土产品价格保守估计下跌了15%。与此同时,走私获利成为各个黑色产业链环节的共同出路。通过虚报品名、边境走私等不法手段,宝贵的稀土资源源源不断流向国外。

  “黑色工厂的大量存在,对稀土行业正常有序发展的危害十分大。”稀土协会秘书长马荣璋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说。他表示,这同时也暴露出目前稀土行业管理和监管环节的一些漏洞。他指出,一方面,黑色产业链覆盖采矿、冶炼分离、深加工、应用等环节,因为无需支付资源和环境成本,黑色产业链中的生产者根本不会考虑国土部的采矿指标和工信部的生产指令性计划,只要有市场、只要有利润,就加大马力生产,宝贵的稀土资源保护无从谈起,同时,黑色产业链中的生产者必然使用成本最低的生产工艺、采富弃贫,极大地破坏了脆弱的生态环境。

  不少业内人士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纷纷建议,为避免已经关闭整合的违法项目在异地搬迁进行生产,有效遏制稀土资源违法盗采、盗运事件的发生,要尽快完善稀土立法,稀土作为国家重要战略资源,需要突出其应有的重要地位,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其次,切实落实省际联动监管措施,进一步落实稀土区域联合监管机制,完善信息通报制度。最后,建议国家制定扶持稀土产业发展的具体政策,包括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的内容。对稀土深加工产业在技术改造、环保改造、科研开发、人才培养等方面给予倾斜,引导稀土企业合法合规健康发展。 □记者 杨烨 张彬 任会斌 北京 包头报道

[作者:邓永胜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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