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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音乐难别免费午餐 高品质服务或成收费方向

2012-11-19 06:59:00 来源: 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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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费并不意味放弃免费服务,免费基础上的增值服务或成收费方向

  解决关键是,收费能否带来与免费足够差别化、让用户愿意付费的服务。“在互联网时代,最后要靠增值服务收取费用。”上海交通大学教授、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寿步说。

  互联网在音乐等艺术服务上提供的是大众化、基础化的服务,高品质音乐服务一直由传统唱片提供。王斌认为,付费后这种状况将改变。

  同时,“开展收费服务,并不意味着放弃免费服务。”石建平认为,收费服务应当是在原有的免费服务基础上,提供更多差异化、个性化、高品质的增值服务,使有需求的用户愿意选择付费。而免费服务毕竟是唱片公司、音乐作品的重要宣传渠道之一,不可能完全取消。

  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知识产权法及IT法专家吴伟光也表示,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就有了自主选择的权利,可根据自身需要购买不同的服务和产品。

  “网络音乐收费不可能像灯一样,一按开关就亮起来。这会是一个渐进的过程。”石建平说,到底什么才是能得到各方认可的模式,还需多方配合,进一步探索。

  技术措施难防盗版,专家认为增强知识产权意识、加强法律保护是根本

  不过,对于网络音乐收费下载的前景,有专家认为,要实现产业链良性循环,还存在一定的操作困境。

  例如,不同公司会根据用户的需要采取不同的数字产权保护技术措施,比如控制一首音乐收费下载后,下载者可以与朋友共享几次。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师、文化产业专家张铮认为,技术变革带来的版权破解手段增多,加之法律对侵权主体与行为的界定模糊,使得这种技术措施可操作性非常低。

  事实上,虽然有一些音乐网站已经进行了高品质音乐收费下载的尝试,但还是有网友借助破解软件,越过收费门槛直接下载。可以说,目前的技术措施难以完全防止盗版行为。

  对此,吴伟光说:“法律要严惩破坏技术保护措施等行为,才能真正保护知识产权。”

  中国唱片总公司总经理周建潮也认为,应当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他强调,无论是用户还是网站,缺乏知识产权意识,必将破坏产业链,最终导致好作品的匮乏。只有在各个方面都充分尊重知识产权的基础上,用户向网站付费、网站按约定向版权方付费,才能形成良性循环,使网络音乐产业链实现长久发展。

  (综合本报记者胡安琪、马龙、张意轩、余建斌、白之羽、李斌报道)

[作者:王安宁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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