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防城港9月7日电(蒙志相 刘羽斯)9月6日至7日,广西防城港市中级法院依法公开审理“西部歌王”王洛宾后人维权系列案。
今年7月,王洛宾的继承人王海成以侵害作品表演权为由,将防城港市25家KTV娱乐城业主诉至防城港市中级法院。法院今次对前述系列案使用科技法庭系统进行开庭,以电子举证的方式简洁、清晰地完成质证过程,将庭审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并刻盘存入卷宗,便于院领导及上级法院庭后监督。
据本案原告诉称,其先父王洛宾是中国20世纪最负盛名的民族音乐家之一,有“西部歌王”的美誉,于1996年3月14日辞世,原告依法继承了王洛宾生前创作的全部歌曲的著作财产权。被告25家KTV未经许可利用设备向消费者播送,侵害了音乐作品的表演权,要求按照每首歌1000元支付赔偿金,并支付原告为诉讼支出的合理费用。
法庭上,双方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围绕王海成是否有诉权,KTV是否构成侵权等焦点问题进行激烈辩论。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