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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图:云南男子张永明杀11人并分尸 法庭上毫无悔意

2012-07-30 07:16:06来源:凤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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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了解,张永明是云南晋宁人,男,1955年8月出生,初中文化,独自居住在晋宁县晋城镇南门村委会南门大村225号。此前在1979年12月,张永明曾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于1997年9月刑满释放。在法庭上,被告人张永明拒绝向被害人家属表示道歉。7月28日,云南晋宁系列杀人案凶手张永明出庭受审。新华社发(张浩林摄)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张永明于2008年3月至2012年4月期间,分别在晋宁县晋城镇西门大村附近、鑫云冷库附近、蓉辰冷库附近等地,先后对陆家龙、刘荣、谢海俊、胡兴越、李桐、陈涛、管艳传、马云龙、刘熙、采云伟、韩耀共11名受害人采用双手或胶带勒扼颈部的方法致其死亡,并将尸体拉回其住处分尸灭迹。破案后,公安机关在张永明住处、晋城镇西门村附近一枯井及一圆形水坑内等地,分别找到了11名被害人的部分尸骸、衣物及随身物品。

编辑:刘丽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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