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上位法的规定
教育部从来没有对高中招生范围作出规定,专家称高中非义务教育,学生有自由选择权
前述省教育厅官员告诉记者,2003年前后,起初出台一些限制性规定时,“说老实话,对这些限制性规定,底气并不足。”
“有家长问,孩子有这个(跨市就读)需求,为什么不让流动?这个限制性规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我们只能说,是依据河北省的状况,主要是为了规范秩序。”该官员说,河北省政府要求,出文件要有上位法的支持,“教育部从来没有对高中招生范围作出规定,我们找了半天也找不到上位法,高中不是义务教育,跟大学一样,大学招生怎么不划地方?”
该官员解释称:省教育厅下决心解决普通高中招生的乱象,主要是限制招生行为不规范的情形,如:派人到非招生范围内进行招生宣传、设招生代理、给予金钱物质奖励诱惑招生、自行组织招生考试等行为。
一位河北省中学教育专家认为,应用更理性的态度看待争夺生源的问题:生源流动是正常现象,过度流动、无序流动才应该限制。普通高中属于非义务教育,理论上学生有选择不同类型学校接受教育的权利。
记者采访到的大部分高中校长们都承认,禁止公办高中跨市招生的规范,无法禁住学生。早在高考前半年,一些论坛就出现集中咨询个别高中就读信息,相关帖子火爆;成功将孩子送入某些热门学校的家长,还会组建QQ群,交流心得。
一位去年费尽心思把孩子送进某省级示范中学的家长告诉记者,“现在这个高中的外地学生,八成都是和我们一样,自己报名,他们已经不怎么主动出击,而是坐等好生源上门。”
教育学者熊丙奇认为,禁止或放开跨区域招生,都只是“治标”,要彻底根治“生源大战”,关键是建立正确、科学、合理的高中教育评估机制和评价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