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杭州“最美司机”吴斌用生命守护全车乘客的事迹为社会敲响了高速公路行车安全的警钟。然而,就在不久之前,南宁市民钟先生也不幸遭遇了与吴斌同样的“飞来横祸”。7月10日,本网接到钟先生的爆料称,当日上午10时20分左右,自己驾车行驶在南柳高速公路横县路段时,一条从前方飞来的铁棍突然砸中了自驾车辆的前挡风玻璃,惊魂未定的钟先生随即靠边停车。所幸并未造成人员伤亡。
前方飞来横“铁” 司机险象环生
钟先生气愤地向记者反映,自己当日正与助理从南宁市赶往贵港市办事,在驾车行至距南柳高速公路横县服务区大概还有十公里路段时,差点被突如其来的一根铁棍砸中,险些丢了性命。
“那只铁棍大约有40公分长,直径约1.5—2厘米,约有1斤重。”据钟先生描述,当时铁棍横向打中车辆的挡风玻璃,并在玻璃上留下两道穿孔,铁棍随即从穿孔滑入车内,砸在前排驾驶座和副驾驶中间。“幸好铁棍横着砸中挡风玻璃,如果直着穿进来,很可能我就完蛋了。”回忆起当时的情景,钟先生仍然心有余悸。
铁棍从何而来?钟先生表示不能确认。据他事后推测,铁棍应该是从自己正前方行驶的一辆小车中“抛出来的”。“当时,我的正前方50米外行驶着一辆黄色车身、黑色车顶的MG两厢小车,虽然在这辆小车的前面仍有一辆大货车,但我认为铁棍不可能是从货车上飞出的,因为如果是这样,被砸中的应该是我正前方50米的黄色小车。”钟先生给记者分析道。
取证艰难 司机苦于“索赔无门”
事发后,高速路交警及时赶到现场,在钟先生的建议下,交警部门工作人员带走了铁棍作为证据。
记者电话采访了相关交警部门,广西高速公路交警大队第十三大队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车主没有能够提供肇事车辆的车牌号码等信息,铁棍来源无法确认,追查难度很大。但该负责人也表示,该事故目前已上报指挥中心进行追踪调查。
然而,对于钟先生提出的对铁棍进行指纹检测的要求,交警部门则称:“技术有限,没有办法做到。”为此,交警部门建议钟先生向保险公司提起赔偿以挽回损失。
随后,钟先生联系了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则以肇事方不确定为由,要求车主钟先生承担30%的维修费用。“差点赔了命,还要自己承担责任,无论如何也想不通。”钟先生苦笑说。
向车外抛洒物品 危险又违法
近年来,诸如此类发生在我国各地公路上的“飞来横祸”屡见报端。
记者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其中第六十六条明确规定:“乘车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不得向车外抛洒物品,不得有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的行为。”
同时按照规定,驾驶员向车外乱扔物品,给其他车辆或者行人带来安全隐患的,予以顶格罚款100元并记2分;机动车载物行驶时,撒漏、飘散载物的,按照规定罚款150—200元;乘车人向车外抛洒物品的也将罚款50元。另据记者了解,如情节严重还可构成交通肇事罪或危害公共安全等罪。
交警部门提醒,在高速公路上行车,如遇到满载货车时需要保持好车距,以防被前车卷起的异物击中。同时,不要和大货车在同一条车道行驶,如遇到此类事件,应该尽量记录肇事车辆的车牌号码等有价值信息,以方便警方追查。(记者连波、实习生漆祥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