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音乐人苏越涉嫌巨额诈骗一案,昨日上午在北京市二中院重新开庭审理。此前,苏越被二中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后被市高院裁定发回重审。庭审现场,苏越的辩护律师认为苏越有些还款数额未被计算,实际涉案金额并非5746万,为他做罪轻辩护。
女友安雯到庭“鼓劲”
昨日9时许,苏越的朋友——著名词作家、导演甲丁和苏越的辩护律师陈旭最先出现在法院大门外。甲丁很低调,陈旭则在媒体的包围中简单介绍了他们在此次重审中的主要辩护思路和意见,表示苏越案是有从轻判决的条件和理由的。
临开庭前,苏越的女友、87版《红楼梦》“晴雯”扮演者安雯独自步入法院。安雯还给苏越带了一捆宋词等书籍,“苏越在里面想写歌。给他带的。”
很快,苏越被带入法庭,他没有穿号服,而是便装出庭。旁听席上的安雯右手攥拳使劲挥着,示意苏越“加油”,苏越则弯腰双手合拢予以回应。
律师称部分还款被漏算
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显示,检方指控苏越犯罪的数额依旧是5746万余元,指控犯罪事实和之前也几乎没变化。
“指控的大部分内容属实,比如我借了多少钱都是对的,但我还了多少钱好像还是有些问题。”苏越表示。
陈旭当庭表示,“检方指控苏越犯罪主要有三笔金额。第一笔涉及金额3700余万。关于这笔钱,检方指控称至案发苏越仍造成受害公司损失860余万。但我们根据检方提交的证据重新计算发现,案发前,苏越已经还了3200余万,另有600多万在海淀法院的民事诉讼中已经涉及,而且已经法院判决。第二笔涉及金额1800余万,其中1500万我们认账,但另外300万用于增资的部分和第三笔钱中损失的180余万的部分,我们认为这两笔数额的定性也值得商榷。”
苏越称错在虚构合同
苏越称,2006年时,他的公司经营遇到危机。大量电视片送到电视台播出,但资金却迟迟无法到账,他向公司股东隐瞒了实情,想通过自己短期借款渡过难关。“错就错在给被借款人提供的文件及公章,都是虚假的。”
“我一直在做还款的准备。”苏越说,如果能多给他一些时间,有可能还上这些钱。
陈旭认为,苏越的主观恶性不大,所借的钱没有用于个人挥霍,而是用来堵公司的亏空。无期徒刑对苏越来说判罚过重,他希望法院能改判。经一天的庭审,法庭没有当庭作出宣判。
案情回放
1 据检方指控,2007年12月至2008年10月,苏越在任无锡太湖传媒文化投资有限公司总裁等身份期间,虚构公司具有承接北京奥运会巡回演出活动的资格,伪造合同等,骗取共计5746万余元。
2 2011年11月10日,二中院一审判决苏越构成合同诈骗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苏越上诉。
3 2012年5月31日,市高院二审撤销苏越无期徒刑的判决,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二中院重新审判。
个人档案
苏越 1955年生于北京,作曲家、音乐制作人,曾是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理事、中国音乐家协会流行音乐学会副主席。《黄土高坡》、《血染的风采》等歌曲都是他的作品。
特写
安雯情绪稳定中途退庭
昨日,安雯的出现成为庭审现场媒体关注的焦点之一。此前,法院认定“苏越案”发回重审时,安雯曾大哭并一度哽咽表示“感恩”。而昨日,安雯情绪稳定,表情也很轻松,一直和身旁朋友耳语交谈。上午的庭审进行一半时,安雯起身到庭外等候,并和记者聊起了她近日在青岛住酒店时被骚扰的遭遇。
“和苏越这么长时间没见了,你进去听听他的声音也好啊。”有记者问她,安雯开玩笑地说:“我听他说话?那也不能听他说关于案子的事啊。”安雯称,律师梳理证据后认为苏越有罪轻情节,这让她压力小了很多,对改判有信心。
据了解,2011年12月,为了给苏越筹钱还债,安雯宣布复出。此前有媒体报道称,安雯是苏越的前妻,但事后,安雯称他们两人并无婚姻关系。(记者陈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