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闻传媒(000793)被诉索赔案近日海南省高院做出了判决。公司今天公告,截至2012年7月10日下午,公司已全部收到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193件有关证券纠纷案二审案件的《民事裁定书》或《民事判决书》。其中:3件案件的上诉人在缴纳案件受理费后向海南高院提出撤回上诉申请,海南高院裁定准许上诉人撤回上诉,减半收取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负担;14件案件的上诉人在未缴纳案件受理费的情况下向海南高院提出撤诉申请,海南高院裁定准许上诉人撤回上诉;8件案件的上诉人因未按期缴纳案件受理费而被海南高院裁定按上诉人自动撤回上诉处理;海南高院对其余的168件证券纠纷案件二审作出了判决。
在《民事判决书》中,海南高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应予维持。上诉人的上诉主张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海南高院不予支持。为此,海南高院作出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的受理费由上诉人负担。至此,公司涉及的193件证券纠纷案二审案件已经由海南高院全部作出裁定或判决,上述裁定或判决为终审裁定或终审判决。华闻传媒法律事务负责人和该案件代理人刘旭日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海南省高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请,维护了公司及绝大多数股东的合法权益。 记者 蒋文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