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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二手车不能正常过户 因曾发生重大事故

2012-07-12 13:35:00 来源: 中国广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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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旧机动车买卖要办理过户手续,尚先生买车后去车管所办过户,结果因为车辆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被拒绝。他要求与卖方解除买卖合同,结果对方不同意,双方打上了法庭,此案正在北京顺义法院开庭审理。

  原告尚先生说,今年3月他和被告田先生签订了北京市旧机动车买卖合同,以32000元的价格买被告的天津牌桑塔纳轿车一辆。合同约定,因卖方原因致使车辆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返还车价款。之后尚先生就付清了车款并将车提走了。

  今年4月18日,双方去天津市车管所办理过户手续,流程即将走完的时候,工作人员说要上网查车辆情况,结果发现该车辆曾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接近报废,而且事故中将隔离带撞坏还没有赔偿公路局的经济损失,不具备过户条件,因此车管所不予过户。连续去了两个车管所交易大厅,该车辆都不能过户,原告就请求法院判定解除买卖合同,要求被告退还购车款,并承担修车费2千多元以及赔偿原告误工费一千元。

  被告田先生不同意退车,他说在买卖过程中原告已经对车辆进行了检查验收,并对车况进行了完全的了解,所以车辆曾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之时不具备过户的条件说法他认为不能成立。

  在天津市车管所第二个交易大厅办理过户手续的时候,原告坚持没有找正规的工作人员而是找交易大厅门口的中介进行咨询,中介人员没办成,原告就执意退车并且不再办理过户手续。在返回北京的途中,原告又要求被告在买卖合同上签署因被告原因导致无法过户的声明,被告认为事实还没有明确,所以不同意签署。后来原告就将属于被告的买卖合同和其他重要文件拿走了,被告报警之后也没有解决问题,所以现在被告觉得原告就是不想再买这辆车,而是找一个车辆不能过户的借口来进行起诉。目前双方还在辩论过程中。(记者孙莹)

[作者:魏巍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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