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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发高温补贴最高罚1万 清凉饮料不得充抵

2012-07-12 09:17:00 来源: 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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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凉饮料不得充抵 市总工会检查津贴发放

  据气象局预测,今年广东省高温热害重于常年,期间可能出现40℃的高温天气。昨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市总工会主席陈伟光等市总工会领导组成多路“工会防暑降温慰问团”,对广州市在露天、高温下仍坚持生产的建筑工人、造船工人、道路养护工人及环卫工等展开慰问,并为其送去清凉饮料。接下来,广州各级工会领导将带队深入厂矿、工地等艰苦场所慰问一线职工。

  今年可领750元高温补贴

  3月1日起施行的《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简称《办法》)是广东省首次从地方政府规章层面,对高温天气的劳动保护工作进行立法,此举走在全国前列。明确了高温津贴的覆盖范围为:6月至10月,从事露天岗位工作的劳动者或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劳动者,具体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如按天数折算,每人每天6.9元),一般今年可以领到750元的高温补贴。

  该《办法》明确,每年6月至10月的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应当向从事露天工作和室内高温工作的劳动者免费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清凉饮料,清凉饮料不能充抵高温津贴。

  《办法》规定,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补发;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未提供清凉饮料的用人单位,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记者廖靖文 通讯员史功汇)

[作者:陈薇伊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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