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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非遗条例》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遭遇零参与尴尬

2012-07-08 08:50:18 来源: 大河网-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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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摘要】我国各级具有立法权的政府法制部门和人大常委会在民主立法过程中通过各种途径公开法律法规草案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被称为“开门立法”。昨日,记者从省政府法制办公室获悉,近日面向社会征求意见的《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遭遇了“参与意见条数”为“零”的尴尬。

  6月25日,省政府法制办出台《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6月25日至7月10日。该《条例》旨在保护、保存全省非遗项目,能够使全省8440余项非遗项目受惠。6月26日,本报对此曾作报道。

  “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是省政府法制办公开征求意见的主要官方渠道。昨日,在征求意见马上结束之际,记者登录省政府法制办门户网站“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发现,十余天过去,该《条例》的“参与意见条数”依然为“零”。

  与此相对应的是,刚刚结束征求意见的《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收到2654条反馈意见,5月份征求意见的《河南省最低工资规定》收到2363条反馈意见。

  为什么没有人提意见?昨日,本报联合大河·沃3G生活门户网(http://dahebao.cn)进行了调查,有374名网友参与投票。多数网友表示不明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或“非物质文化遗产”离自己生活太远,所以无法提或不想提意见。

  有法律人士建议,像此类比较专业的地方性法规,应当变通征求方式。首先,专门针对专业人士征求建议。其次,政府部门、新闻媒体详细对其进行解读,让老百姓看得懂,能根据自身情况提出意见。最后,适当延长征求意见的时间,让社会有充裕时间来接受、了解该法规,这样提出的意见就会更有建设性。

  对此,省政府法制办行政法规处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条例》已面向18个省辖市、重点县定点征求过意见,也邀请专家开过座谈会、论证会等,得到不少反馈意见,他希望社会各界也能多提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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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发送电子邮件至邮箱xzfgc@126.com

  3.书面意见传真至0371-69699068

  4.通过信函邮寄至郑州市金水东路22号省政府法制办公室行政法规处,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征求意见”字样。邮编:450018

[作者:记者王磊  编辑:徐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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