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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人者获见义勇为表彰
邓锦杰英勇救人不幸献身的事件发生后,很快就引起了娄底市、区等相关部门的重视。
《法制日报》记者了解到,7月4日下午,娄星区相关领导召集政府办、宣传、综治、公安等部门,召开了见义勇为行为会审会议。会议认定邓锦杰、蒋成爱的行为为见义勇为行为,并要求区综治办立即报区人民政府予以公示后确认,会议还安排了4个专门工作组落实各项工作。目前,公安部门还在全力查找被救人员。
7月4日晚,娄底市相关领导专程赶赴娄底市殡仪馆悼念邓锦杰,并慰问其亲属。
与此同时,邓锦杰生前所在公司的老板晏建伟,也带头拿出了1万元进行悬赏,希望市民能提供有价值的线索帮助寻找被救者。
“只希望被救者能现身,说一声谢谢。”晏建伟表示,他已经与邓锦杰的家属沟通过,他们并不要求对方赔偿什么,只是希望邓锦杰的救人之举是值得的,“说声谢谢并不难,也好告慰死者在天之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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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夫与蛇”现象如何破解
救人者生死不明,被救者漠然离开。连日来,娄底孙水河公园的救人事件成了网络上的热点话题。社会各界在为救人英雄默哀、惋惜的同时,也纷纷指责被救者的冷漠与无情。
“‘以怨报德’,是种恶德。‘农夫与蛇’式的坏结局,向来让人惋惜。善行换来的若不是温情铺展,而是冷漠横行,那道德或在人心冷却中低徊。”有评论分析认为,“助人”和“感恩”,本该串联成道德光环。获救后转身而去,只会割断“善义互动”的链条,抽空道德的内质。
“从道德层面上来讲,这次被救的3人漠然转身离开,迄今都不出面,不仅严重伤害了救人者及其家属的心,也再次寒了社会的心。”湖南律师陈平凡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被救者的冷漠,再次折射出了如今一些人内心的冷漠和无情。
“从法律的层面来讲,这次救人事件警示了我们,对于被救者的冷漠行为,法律其实是应该有所作为的。”陈平凡认为,被救者被人救起本身是一种受益性行为。民法通则中有无因管理等相关的法律规定和条文,受益者应该为自己受益的行为支付一定的成本。只是,由于相关法律制度还不够具体、细化,缺乏具体可操作性,因此,现实社会中频繁出现了一些英雄流血流泪又伤心寒心的事件。
“一方面,有关方面应尽快完善相关的立法,或出台更为具体、详细的司法解释,让这方面的制度规定更具现实可操作性;另一方面,各级政府应进一步完善现有的救助和保障制度建设,加大对这种见义勇为行为和个人的奖励力度,从制度的层面驱赶社会道德的寒冷,温暖更多的人心。”陈平凡说。(记者阮占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