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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时间表”能否破解食品安全难题?

2012-07-07 11:09:33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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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北京7月7日电 近日印发的《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提出,用3年左右时间,使食品安全治理整顿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这一决定立刻引发各方关注。

    食品生产企业、销售企业和各地方监管部门将如何切实加强和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应通过哪些制度和机制彻底根治我国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顽疾?记者就此在内蒙古自治区、广东省和安徽省进行了调查采访。

    监管部门当“更有力”

    商务部特聘专家、北京工商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周清杰认为,决定提出了“三年时间表”,并首次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政绩考核,这释放出一个明显信号,即中央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已将此问题上升到国家层面,“各地方政府应顺势而为,将此问题提到议事日程。”

    然而,要实现“三年时间表”,还有一系列问题尚待破解。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监管处处长彭万臻认为,目前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过多、职权交叉,基层执法检查力量不足以及部分生产企业食品安全意识不够是导致目前食品安全问题突出的三大原因。

    对于监管力量薄弱问题,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生产监管处处长仲炎深有感触:“目前安徽省食品生产监管队伍的行政编制仅有23个,却要负责8000多家企业的监管工作,很多时候确实感到监管上有点力不从心。”而且食品安全工作错综复杂,有时需要举全局之力开展工作,不得不“借用”其他部门人员,这样的“杂牌”队伍削弱了监管质量。

    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副教授朱毅认为,部分执法部门执法不力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政府监管的威慑力,应当改变基层执法人员的工作状态和精神面貌,加强政府监管的力度。

[作者:杨婷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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