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之后再强奸
等待同伙杨某回来的时候,贾某一直忐忑不安,但也很不安分,几次试图将蔡某拉进胡同旁边的玉米地里欲行不轨,蔡某都用聊天的方式躲了过去,但贾某仍不死心,继续纠缠蔡某。
十几分钟后,杨某带着牛某返回。杨某说:“这俩女孩儿没什么钱,就在住处搜到了50块钱。”没得到钱,贾某和杨某对眼前这两个女孩打起坏主意,决定占两个女孩的便宜。牛某灵机一动对杨某说:“你们不就是要钱嘛,我给你找,只要你保证我和我朋友安全就行。”最终牛某答应给杨某300元钱,换来自己的安全。
贾某对蔡某仍不肯放过,拿着刀威胁蔡某说:“你要是不从我,我就拿刀划你!”蔡某苦苦哀求,可还是无济于事,后被贾某强奸。
约见网友终落网
这件事儿过去20多天,贾某看到没什么危险,便又动了抢劫的念头,分别在不同的地方作案6起。
2011年11月中旬,贾某在漯河市沙北郊区附近抢劫女孩白某一手提包,白某说:“钱你拿去,把手机还给我,里面存有电话号码。”贾某担心她会报警,白某又说:“要不你送我回家,回到家我就不会报警了。”贾某答应送她回家。
一路上两人聊着天,让贾某放松了警惕。白某向贾某索要了QQ号码,贾某加白某为好友。送白某到家,贾某说:“你千万不能报警,等过几天,我就把钱还给你。”白某假装答应了。回家后,凌晨4点多,贾某在QQ上给白某留言:“睡了吗?我过两天去找你啊。”本以为躲过一劫的白某看到如此情形立刻慌了神,于是就报了警。
没过两天,贾某约白某在网吧见面,但他不知道在相约的网吧内,已布控了警力,最终贾某被警方抓捕归案。
漯河市郾城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贾某多次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劫取他人财物,价值2285元,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贾某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他人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日前,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贾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5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8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被告人杨某另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