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美国媒体7月4日报道,美国加利福尼亚州议会正在讨论一项提案。如果获得通过,那么加州儿童能够同时拥有亲生父母、养父母或继父母等多个合法家长。换句话说,父母这一概念将不再指两个人,传统的“一个爸爸、一个妈妈”可能会变成“N个爸爸,N个妈妈”。
这项议案由旧金山市参议员马克·莱诺提出,目前已通过该州参议院审核,等待投票。马克在此项提案中指出,该提案适用对象不分男女,除异性婚姻组成的家庭以外,应同样适用于由同性婚姻、代孕协议、精子捐献协议而产生家庭或血缘关系。
“在21世纪的当今社会,美国家庭的组成情况已经不像以前那么单一,孩子的成长环境也更加复杂。他们除了自己的亲生父母或继父母之外,还可能会有异性婚姻的养父母、同性婚姻的养父母,甚至是代理孕母。这些众多的‘父母’虽然不见得每一个都与孩子有血缘关系,但都有一定的感情基础。这些家长在社会属性上来说与他们的子女也是一种等同于父母的亲属关系。”马克说,“如果我们能够从法律上承认和允许多个父母关系存在,对于这些成长与复杂家庭背景下的孩子来说无疑是有利而无害的。”
有关专家分析,这一提案一旦通过,将为身处特殊家庭环境的孩子提供更多的保障,对于那些由代理孕母生育或由同性恋夫妇抚养的孩子来说更是一大福音。
为了阐明自己的立场,马克举出了一件2011年发生的案例。在该案例中,一对女同性恋共同抚养了一个女孩,后来她们其中一人因罪被判入狱,另外一人又在医院接受治疗,因此法院必须判决由谁来承担孩子的抚养权。由于孩子的两名家长是同性恋,加州法律又不承认除了她们以外的第三个家长的存在,因此即使是孩子的生父也无法获得抚养权。最终,法院宣判由州政府福利机构来抚养这个女孩。
马克说:“我们并非是想要修改现行法律中对‘父母’的定义,而是希望通过对于这个定义的延伸,来给予孩子们多重保障。何况这些不同类型的‘父母’本身在法律上和社会道德上也都有义务照顾和抚育他们的孩子。”
当然,社会上也有人对于该项提案持反对意见。加州某领养机构的负责人亚当·佩托曼就表示,他认为这项提案的适用范围非常窄,因此没有什么太大意义。他甚至还担忧,对于大多数领养孩子的父母来说,承认孩子亲生父母的法定身份,对于他们来说无疑是一种‘威胁’,反而会增加他们的心理负担。(信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