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5日电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教育部、财政部今日发布《中小学校财务制度(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要求,中小学校预算编制必须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学校应当自求平衡,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意见稿指出,中小学校预算以校为基本编制单位,教学点纳入其隶属学校统一编制。预算编制必须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学校应当自求平衡,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意见稿提到,预算执行中,财政补助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的预算一般不予调整。如果国家有关政策或事业计划有较大调整,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中小学校应当报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调整预算;财政补助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部分的预算需要调增或者调减的,由学校自行调整并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
意见稿强调,中小学校应当加强决算审核和分析,保证决算数据的真实、准确,规范决算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