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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未满周岁 丈夫竟闹离婚 律师:暂不能离婚

2012-07-04 14:21:00 来源: 南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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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仅8个月大的儿子患有脑积水正在医院接受治疗,而丈夫不但5个月没有回过家,还跟她闹离婚。这段时间发生的一连串变故,让家住吴圩镇的李丽(应当事人要求化名)有些招架不住。昨日,她打进本报热线求助。

  妻子:丈夫有外遇多次提离婚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区妇幼保健院时,医生正在为李丽8个月大的儿子做治疗。

  李丽说,她和丈夫是2008年经人介绍认识的,当时两人感情尚好。后来,她怀孕了,两人便奉子成婚。然而,就在李丽怀孕7个多月的时候,丈夫突然提出离婚。李丽没有同意。她以为等孩子出生后,丈夫应该会回心转意。不料,孩子出生后,虽然公公婆婆很是喜欢,丈夫仍然坚持要与李丽离婚。

  最让李丽无法忍受的是,2012年春节,丈夫虽然在公公婆婆的要求下回家吃了一顿团圆饭,但转头就再次提出要离婚。就在那段时间,李丽听丈夫的同事说丈夫有了外遇,已经跟别的女人好了很久,只是她不知道而已。

  今年6月份,李丽的儿子在体检时发现患有脑积水。之后,儿子每天都要到医院接受治疗。公公婆婆拿出1000多元钱给孙子看病,丈夫自上个月寄来500元后就没有再给过钱。李丽没有经济来源,加上要给儿子治疗,母子俩的生活日渐捉襟见肘。未来该怎么办,她茫然无措。

  丈夫:“感情不和,婚一定要离”

  当天中午,记者根据李丽提供的联系方式联系上其丈夫。“我跟她感情不和,婚一定要离。”电话那头的男子语气坚定地说。李丽丈夫称,自己之所以结婚也是为了孩子。他与李女士名义上是夫妻,实际上两个人的感情早已不和。

  “你妻子说你要离婚是因为有外遇?”对于这个问题,李丽丈夫没有正面回答,只是强调他有他的生活,既然与李女士感情不和,两人何必还要在一起。

  对于记者提出的 “今后对儿子有何打算”“是否给钱为儿子治病”等问题时,李丽丈夫称自己有给过母子俩生活费,却不愿说具体数额,最后干脆很不耐烦地挂断电话。

  律师:男方暂时不能提出离婚

  针对李丽丈夫的做法,南宁国海律师事务所律师罗青林表示,男方暂时不能提出离婚。根据 《婚姻法》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罗律师建议,李丽可以找当地妇联寻求帮助,通过妇联找到其丈夫所在单位协商,看是否可以从其工资中扣除部分作为孩子的抚养费和医药费。但因为妇联不是执法单位,所以只能起到协调作用。假如这一步行不通,李丽可以向当地法院对其丈夫提起诉讼。记者蒋爱云

  

[作者:张艳红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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