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任免赵飞、胡圣文等一批干部
张家界市直有关单位:
经研究,同意:
赵飞同志任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执法监察室副主任,免去其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胡圣文同志任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执法监察室副主任职务;
金彦宪、谭超同志任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正科级纪检员;
免去田党民同志的市人大民族外事侨务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田利娜同志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任科员;
陈强同志任市交通运输局计划科科长(兼);
李慧中同志任市交通运输局人事科科长;
唐雄同志任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
向昆山同志任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管理科科长;
李振全同志任市交通运输局财务科科长;
万勇同志任市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科科长;
杨芳同志任市交通运输局法制科科长;
朱宏伟同志任市人民政府交通战备办公室主任;
石庆文同志任市公路管理局路政管理科科长;
余元奎同志任市公路管理局人事科科长;
张柏枝同志任市公路管理局监察室主任;
涂友明同志任市公路管理局计划统计科科长;
赵春秋同志任市公路管理局财务审计科科长;
陈平乐同志任市公路管理局过渡费管理科科长;
朱莉同志任市公路管理局质量安全监督科科长;
唐纯猛同志任市公路管理局办公室主任;
赵品德同志任市公路管理局养护机务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邓柯同志任市公路管理局工程建设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程家祥、张晓华同志任市公路管理局主任科员;
肖国翔同志任市县乡公路管理处正科级纪检员(试用期一年);
谢潇嵘同志任市县乡公路管理处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田静同志任市水利局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方菊华同志任市水利局河道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市水利局主任科员职务;
刘跃进同志任市水利局人事科科长,免去其市水利局水政水资源科科长;
杨金海同志任市水利局水政水资源科科长,免去其市水利局建设管理与安全监督科科长;
免去李雄彬同志的市水利局办公室主任职务;
朱裕州同志任市水政监察支队主任科员;
向凤莲同志任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主任科员;
尚军荣同志任市农业局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邹艳萍同志任市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办公室主任科员。
因机构改革,陈强、陈安许、李慧中、唐雄、向昆山、李振全、万勇、杨芳同志在原市交通局所任正科级领导职务自然免除,市公路管理局余元奎、张柏枝、涂友明、赵春秋、陈平乐、朱莉、唐纯猛同志的原任正科级领导职务自然免除,均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试用任职的同志,任职试用期自发文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