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廖建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市属及驻市各企事业单位、大中专院校,各人民团体:
市人民政府决定:
廖建军同志任市信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贺星庚同志任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兴同志任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刘勇同志任市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周祥林同志任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处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辉同志任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站长,免去其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处主任职务;
免去许立新同志的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站长职务;
蔡永同志任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刘伟英同志任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市蔬菜科学研究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陈智勇同志任湘潭昭山示范区管委会调研员;
赵建奇同志任市人民政府副主任督学;
马跃龙同志任市环境保护局副调研员;
赵杰同志任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调研员;
杨慧同志任市商务局(市招商合作局)副调研员;
赵建宁同志任市农业局副调研员;
汪爱平同志任市林业局副调研员;
李寅淮同志任市交通运输局副调研员;
张莉同志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调研员;
免去崔少华同志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调研员职务;
贺高平同志任市畜牧水产局副调研员;
周欣同志任市城乡规划局副调研员;
刘文松同志任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副调研员。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