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1年,全国共破获拐卖妇女案件5360起、拐卖儿童案件5320起,共打掉3195个犯罪团伙,解救被拐儿童8660人、妇女15458人。
“今后凡是发生的拐卖儿童案件,必须由县一级公安机关主要领导或主管领导担任专案组长,并对案件侦办、查找解救被拐卖人员、安抚被害人家庭3项工作全程负责到底。”2011年4月,公安部出台的这个新规一经问世,便立刻成为境内外关注的焦点。
这一规定,被形象地称为“一长三包制”。事实上,它只是2011年全国公安机关打拐工作无数亮点中的一个。在“微博打拐”热潮的映衬下,人们欣喜地看到,中国警方在“打击拐卖犯罪、解救被拐儿童”中的不懈努力和显著成绩。
2011年,全国共破获拐卖妇女案件5360起、拐卖儿童案件5320起,共打掉3195个犯罪团伙,解救被拐儿童8660人、妇女15458人。
每个数字背后,都是一个从千里之外寻回的亲人;每个数字背后,都是一个家庭历经磨难后的幸福团圆。
“老百姓最痛恨什么犯罪就严厉打击什么犯罪,老百姓反映什么治安问题最突出就集中整治什么问题。”言必信,行必果。2011年,全国公安机关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期盼,始终把打拐工作作为公安机关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服务民生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大打击拐卖犯罪力度,全力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努力践行着“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庄严承诺。
快侦快破,像侦办命案一样侦办拐卖案件
“要像侦办命案一样侦办拐卖儿童妇女案件,专案专办,确保打击、解救的力度和成效。”为完善拐卖儿童、妇女案件立案工作,公安部明确要求凡是儿童少女失踪的案件,一律立为刑事案件,迅速开展侦查,做到件件有记录、件件有人管。
2011年7月,在公安部的统一指挥下,广西、广东两地警方联手,成功破获以越南人为主的“2011·06·08”特大跨国拐卖儿童案,切断了这条从越南向中国境内拐卖婴儿的通道,摧毁了该组织在中国境内的犯罪网络,成功解救婴儿8名,抓获犯罪嫌疑人39名。2011年11月,公安部派出警官小组赴安哥拉实施境外打击,成功摧毁了一个特大拐骗中国妇女至安哥拉强迫卖淫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6名,解救中国妇女19名。这些案件的侦破,拓宽了中国警方与国际刑警组织的合作渠道,健全了打拐国际警务合作机制,彻底粉碎了跨国犯罪链条。
此前,公安部加大案件督办和线索核查工作力度,直接组织指挥各地公安机关缜密侦控、精心经营、统一行动,连续侦破了“2011·02·21”、“2011·06·08”和“2011·05·05”、“2011·08·30”4起特大拐卖儿童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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