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财政扣款标准
环卫作业
1.清扫保洁不干净(河面有大面积漂浮废弃物),实施有偿整改,扣责任单位1000元/m2。
2.一周内检查发现2次以上未按要求实施机械化冲洗与清扫,扣责任单位1万元/路段。
3.果皮箱缺失、破损实施有偿整改,扣责任单位2000元/个(城区河道、四环有人行道的路段,从2012年7月1日起实行);垃圾外溢、外观不洁,实施有偿整改,扣责任单位1000元/个。
4.路面积存污水,实施有偿整改,扣责任单位1000元/m2(管道破裂或施工造成的积水由施工方负责)。
5.积存垃圾(包括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家庭装修垃圾),实施有偿整改,不足一立方米按一立方米计算,扣责任单位1万元/m3。
6.环卫工人将垃圾、落叶等扫入窨井内,实施有偿整改,扣责任单位1000元/窨井。
7.公交车、出租车驾驶员向道路路面清扫、抛撒垃圾,实施有偿整改,扣责任单位1000元/车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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