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成都2月27日电(记者陈健)最近公布的一条消息引人关注:2011年,中央国家机关一般公务用车数量减少1442辆,减幅达37%。这对于各地各级机关治理公车、压缩“三公”消费无疑起到表率示范效用。但重要的是,1442辆公车的减少只是个开始,治理“三公”经费依然任重道远,尚待更多有力举措,取得更多实效。
“三公”消费事关政府形象和财政效率,与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近年来,有关方面三令五申要求严控“三公”消费,加强公车管理,一些地方也采取了部分探索性举措。但“公车私用”问题未能彻底解决,更有甚者,个别地方和单位借改革之名扩大了干部公车特权,乃至出现“发公车”的怪象。由此看来,治理“三公”经费是一项任重道远的持久战。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当前,进一步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接受公众监督,已成为社会共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要求财政预算、决算报告应重点公布,“三公”经费必须公开。关键在于,相关情况不但要让公众能看到,更要让人看得懂、能监督。
防止权力腐败,遏制公权自肥,必须对违规使用公车、胡乱公款消费者严格问责、严肃处理。个别地方在“三公”消费违规行为曝光后“言之凿凿”,对相关责任人处理“高高举起、轻轻放下”。如此,“三公”消费行为何以规范?
治理“三公”经费,是发扬艰苦奋斗优良传统、推进党风廉政建设,降低行政成本的必然要求,也是顺民心、遂民意的关键之举。面对群众期盼,各地各级要拿出更多改革之举,彻底管好“三公”消费的“钱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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