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国家电网公司发布了一份名为《公司价值》的白皮书。这份白皮书之所以引起笔者关注,是因为它开始从哲学的角度思考企业的存在价值。它提出了一个过去容易被忽略的问题:企业到底应该为谁而存在?
很多人会认为,公司的价值纯粹是经济学问题,追求经济效益是公司的最核心价值。所以,我们衡量一个公司有没有价值,或者价值的大小,往往会首先考虑它所创造的经济价值,具体来说就是这个企业生产的产品价值、创造的资产价值等等。
比如,说到苹果公司,我们首先会想到它为我们提供了时尚的通信产品,我们通过使用其产品而承认其公司价值的存在。
应该说,公司的经济价值是企业存在的基础,但又并非全部。一方面,一个公司如果总是不盈利,恐怕就失去了作为公司存在的价值;但另一方面,如果一个公司仅仅是赚钱的机器,而且它所创造的财富又仅仅服务于少数人,这样的公司,价值也会大打折扣。
这是因为,企业既是一个经济细胞,同时也是社会的组成部分。它既承担着为社会创造物质财富的任务,同时也肩负着不容推卸的其他责任。对于这部分价值,《公司价值》白皮书中称之为社会价值。
对于企业为社会创造经济价值以外的所谓“社会价值”,过去往往不太重视。近年来虽有些改观,但在认识上也比较肤浅。比如捐了多少善款,做了哪些节能减排工作等。这些的确也是企业体现社会价值的方面,但仍然不是企业社会价值的全部。因为,慈善不仅企业在做,无数个人也在做。而节能减排更是企业必尽的义务,一个合格的企业,怎么能为了赚钱而去污染环境呢?因此把理应承担的责任等同于社会价值就有贬低“价值”之嫌。
那么到底什么才是公司的社会价值呢?我觉得应该是企业给社会带来的一种内在的文化和精神价值。比如苹果公司,它的存在让社会更加认识到创新的意义,它的产品不仅给人们带来现实的便利,而且还弘扬了创新文化。这种社会价值是很难用金钱衡量的。
回到我们前面的问题,企业到底为谁而存在?从公司价值而论,平庸的公司为股东或者员工而存在,因为它更多的只是通过为社会服务,为股东和员工创造价值;而杰出的、伟大的公司为社会而存在,甚至为全人类而存在,因为它的存在已经不仅为股东、为员工创造价值,甚至不仅仅是为社会创造物质财富,而且还为社会创造精神和文化财富。而从竞争力和生命力来讲,后者要远远强于前者,因为它有前者无法比拟的存在价值。萧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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