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到超市要说法,被工作人员质疑“少那么多东西,拿的时候怎么没手感”。
商报维权团帮忙,超市“一赔三”。
前些天,郑州市民徐女士从一家超市买了一套新丝源染发剂,使用时发现只有半瓶,还过期了一个多月。昨日,在商报维权团的协调下,超市采取“一赔三”,赔了徐女士三套在保质期内的染发剂。
烦心
买的染发剂只有半瓶 还过期了一个多月
上周五,徐女士给河南商报维权热线打来电话称,2月16日,她在位于保全街上的一家超市花了38.9元买了一套新丝源染发剂(2盒),晚上准备用时发现,其中一盒里的显色剂只有半瓶,另一盒中没有焗油帽等染发工具,“好像被拆开用过,这不是欺诈消费者吗。”
第二天一早,她就到超市要说法。“可一名工作人员竟然怀疑是我自己把东西用了半瓶,还说买的时候怎么不拆开看看,少那么多东西,拿的时候怎么没手感。”徐女士说。
后来,徐女士又到12315举报中心投诉,当填写所购商品的生产日期时,她又发现,染发剂已经过期一个多月了。
结果
超市“一赔三”
昨日,记者看到徐女士所购染发剂,如她所说,其中一盒里标明50ml的显色剂只有半瓶,另外一盒里的显色剂只有四分之一,没有染发工具。而且两盒的生产日期均为“2009年1月6日”,过期日期为“2012年1月6日”。徐女士的购物小票上日期是2月16日。
徐女士说,她来回跑三趟,花了钱费了工夫,如果超市只给她换掉过期商品,她是不愿意的。
随后,记者向超市有关负责人张女士说明了情况,张女士立即替之前工作人员的不当言行向徐女士道歉,并表示愿意“一赔三”,赔偿徐女士三套新的染发剂。徐女士对超市的态度也比较满意。河南商报记者王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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