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停车场(库)管理办法(修订草案)》立法听证会昨天举行,市民代表、专家学者、停车场经营者(管理者)等15名代表出席。市交通港口局副局长周淮表示,停车需求催生车位供给,又反过来再次推高需求,最终“供给”总是满足不了“需求”,解决“停车难”是一项需要“多管齐下”的系统工程。
议题一 专用停车场是否应向社会提供闲置停车泊位?
“小区白天车位空,企事业单位晚上空,如果能错时停车,就能提高车位的使用效率。”市民代表何继平说。杨浦中央社区发展有限公司的陈建平则指出,错时停车特别是开放企事业单位的停车资源,十分必要,但要注意收费和时间两个细节。
“收少了,开放资源提供服务的单位不乐意;收多了,车主能不能接受?”此外,所谓错时,车主在某个时间点前要把车开走,“几点合适?不开走又该怎么办?”
停车规章立法议题建议人王海棠手拿2月15日本报刊登的破解申城“停车难”系列报道,给全场人“泼冷水”:“中山医院周边‘错时停车’萎缩,小区拒绝共享停车资源。”当地方法规与私权产生碰撞,该如何解决?上海市停车服务业行业协会秘书长顾其渭认为,对居民区停车场,可采取措施鼓励其向社会开放,以自愿为原则,建议把《草案》条文中的“应当”修改为“鼓励”。而律师徐勤则明确反对开放居民区停车资源,她认为这是对业主物权的一种侵犯。
议题二 是否应当允许利用闲置空地开设临时停车场?
“临时停车场设置时长和收费很关键,管理方前期要投入经费用于平整土地等,如果只能营运一年半载,或者停车费设置太低,企业岂不是亏大了?”上海卢畅停车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岑兴德说。
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研究所高级工程师朱昊指出,这一类临时停车场的开设须有限制条件,即只能在需求矛盾突出区域开设,防止被滥用。
议题三 公共停车场不饱和时,周边300米是否不得设道路停车位?
反对者岑兴德认为,公共停车和道路停车的服务对象不一样,后者主要是临时停车,求个便利;其次,是否设置道路停车位,和公共停车场是否饱和,没有必然关系;最后,一旦撤销了道路停车,反而可能增加更多违章停车,车主宁愿坐在车里也不愿开车入库,给交通带来更大影响。
“操作起来太难了。”上海市停车服务业行业协会秘书长顾其渭说,如何认定“饱和”?谁来认定?市公安局交警总队警官邹申也表达了相似观点:“公共停车场何时饱和?没有规律可循。”对300米范围,邹警官认为设定具体数字会影响到具体操作的灵活性。
根据“路外优先于路内”的原则,本市目前通过规定道路停车场收费高于公共停车场收费的方式,鼓励将车停放于公共停车场。但不少车主还是选择将车停放于道路停车场。“每到饭点,云南南路美食街上车满为患;而在云南南路金陵东路,有两座社会停车场却常年吃不饱。”上海八达停车库管理有限公司黄德俊说。
本报记者 徐轶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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