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的一纸批文,使合众人寿与天平车险相互代理保险业务(交叉销售)的申请最终落定。
2月21日,保监会正式批复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允许两家险企开展相互代理保险业务。据悉,这是保险业第4对可开展相互代理保险业务,且无主要股东关联的寿险与财险公司。
合众人寿与天平车险在接受《证券日报》保险周刊记者采访时均表示,双方在开展相互代理保险业务方面的合作目前仅在前期阶段,代理险种、业务模式、人员培训等后续事宜都尚未商定。合众人寿参与此次相互代理保险业务谈判的人士对本报记者称,“下一步的工作是先在各个地方保监局报批,项目尚未进入实质阶段。”
具体问题尚未谈判
合众人寿与天平车险此番“联姻”着实出乎多数业内人士的预料。
在《证券日报》保险周刊记者随后的采访中,多数业内人士表示,保监会在此时间节点批复保险公司开展相互代理保险业务着实出乎意料。甚至作为事件当事方的合众人寿,其内部人士对此事先也并不知情。
本月初,保监会曾发文明确禁止相互代理的产险公司与寿险公司同时与同一营销员签订销售代理协议,即业内所谓的“双签方式”。市场人士预计监管层或将在调查禁止“双签”执行情况的同时收紧产、寿险公司间的相互代理保险业务的监管,然而合众人寿与天平车险的相互代理恰恰就在此时获批。
记者查阅保监会网站相关政策解读后发现,保监会的意图旨在禁止营销员以个人名义与不同的保险公司签订代理协议。明确营销员的法律身份和管理隶属关系。
保监会在关于合众人寿与天平车险开展相互代理保险业务的批复中明确,双方应确保自营业务与代理业务的法律关系明晰,业务、财务严格分离,管理责任明确,并限定只能在双方均被批准经营保险业务的地区开展相互代理保险业务。
据合众人寿官方网站显示,其在全国目前开设有26家分公司,2011年保费收入99.82亿元。而同为全国性险企的天平车险则在全国各主要地区设有分支机构,其2011年保费收入40.23亿元。
根据其他保险公司的既有经验,开展相互代理保险业务一般会选择在保险市场比较发达的地区先行试点。而合众人寿与天平车险相互代理保险业务最终将在何地开始试点目前尚未确定。双方均表示相关试点地区仍然探讨之中。
作为一家专门经营汽车保险的财险公司,据天平车险相关人士介绍,公司目前99%的业务均为私家车保险业务,市场主要集中在华东和华南地区。
与此同时,双方相互代理的险种,相互代理的手续费、现有销售平台对接与定位、营销员培训等问题仍然待解。
合众人寿相关人士在接受《证券日报》保险周刊记者采访时均表示,目前双方的合作均处于前期阶段,尚未就具体问题展开谈判。
“下一步的工作是先在各个地方保监局报批。”合众人寿内部人士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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