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不少市民称为“一个商标引发的血案”——深圳唯冠起诉苹果公司一案目前已进入“决胜局”:昨天上午9点,唯冠诉苹果总经销商案在上海浦东法院开庭审理,唯冠公司提出苹果公司停止销售含iPad商标的产品等六项诉求。这意味着唯冠公司一旦胜诉,市民熟悉的iPad产品可能在中国内地全线下架。
唯冠带来IPAD出庭
庭审中,原告方唯冠公司带来了多份证据,其中就包括唯冠公司自己生产的“IPAD”显示器。记者在现场看到,这台显示器的包装盒上有着非常清晰的“IPAD”名称,但和目前市面上市民所熟悉的苹果iPad大不相同。
据原告方律师介绍,早在2000年8月,在香港的唯冠国际上市公司就与美国国家半导体公司合作研发IPAD商品,同年9月的《香港商报》对此还做过报道。此外,原告律师还带来了唯冠公司生产的“IPAD”产品的宣传册,不过由于时隔12年,宣传册的原件已无法找到,原告方出示的宣传册是一份电脑打印件。
苹果方面不认可证据
对于唯冠公司带来的证据,苹果公司的代理律师坦诚认可IPAD商标为深圳唯冠科技有限公司所有,但对出示的证据真实性却不予认可。
被告方律师称,原告带来的IPAD显示器生产日期显示为2009年,但在2008年唯冠公司就已出现危机,大量工人被遣散,当时的“IPAD”显示器根本未进入市场,作为证据的显示器很可能是为诉讼而做,希望唯冠公司等提供他们生产的“IPAD”产品的销售证明和纳税记录。“宣传册”只是电脑打印件,现在也可制作。苹果经销商认为,唯冠绕开产品生产者而直接告销售商,存在恶意行为,要求停止诉讼。
双方的交锋相当激烈,唯冠方面提出的每一组证据苹果方面都不认可,而当庭的争论可以说“火药味很浓”,法官一度提醒双方控制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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