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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有关负责人答记者问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12-02-22 23:16:49   来源:新华网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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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必须明确分红政策

    记者:证监会推动上市公司分红的举措有哪些?

    答: 2001年至2011年我国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占净利润的比例仅为25.3%,而国际成熟市场该比例通常在40%至50%之间。在股利形式上轻现金股利,股利回报率低。2001年到2011年间A股市场累计完成税后现金分红总额为1.72万亿元,而上市公司累计募集资金4.05万亿元,实际现金分红约占融资总额的42.5%。这些数据说明我国上市公司分红情况总体看还不太理想,需要市场多方主体共同努力推进。

    证监会希望通过营造重视分红、积极分红的市场氛围,引导上市公司努力回馈社会、回报投资者,让投资者合理预期、理性选择,进而夯实价值投资的市场基础。

    当然,上市公司分红的具体政策和方案属于企业的法定自主权,政府机构包括监管部门不能代为决策。企业自身发展有其周期和阶段,处于不同时期的公司对于利润的处理会有所不同,但是上市公司必须对如何回报股东有明确的观念、认识和计划,向市场充分告知和说明。

【 作者:钱中兵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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