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成都2月22日电(安源 胡宇)22日,四川省高院举行了交强险裁判尺度座谈会,邀请四川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交警总队、保监局、法律援助中心、保险行业代表和专家学者们就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涉交强险问题进行探讨研究。
近年来,随着四川经济发展加快和私家车普及,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呈快速增长趋势。2011年,四川省法院系统共受理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审案件47290件,数量较前两年翻了一番。针对该类案件的迅猛增长,四川法院在加强民事审判执行力度的同时,加大调解力度,近三年来全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平均调撤率达到了57%。但在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审理工作中,涉交强险案件的裁判尺度仍然是困扰人民法院的一个主要问题。
座谈会上,来自学术界、调处纠纷的部门和保险行业的代表纷纷发表意见、建议,认为当前对交强险是否分项、是否限额、是否区分有责无责的认识有分歧,导致审判实践中出现交强险裁判尺度不统一的情况。针对这些分歧,四川省高院表示将继续展开调研,征求多方意见,争取早日在全省范围内统一裁判尺度。
据悉,四川省高院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关于当前形势下加强民事审判切实保障民生若干问题的通知》有关要求,切实发挥司法裁判的引导作用,还将于近期推出一系列举措,做好包括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在内的八类民事案件的审理工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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