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周四)
时间地点:9点 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四法庭
嫌疑人:黄俊杰
职务:原足球裁判
罪名: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
犯罪事实:先后21次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148万元,港币10万元
预计获刑:大约8年
黄俊杰是在反赌案审判中亮相的第一名“黑哨”,也是本周被公开宣判的“第一人”。与其他四名裁判相比,黄俊杰的涉案金额是最高的。外界预测,他的量刑也将是四人之中最重的。
据辽宁省丹东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5年至2009年间,黄俊杰利用执裁足球比赛的职务之便,先后21次收受相关足球俱乐部及相关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148万元,港币10万元。
按照量刑标准,黄俊杰将面对大约5到15年的刑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黄俊杰的辩护律师刘炜表示:“从法庭宣判角度,我认为判6年以及6年以下刑期,黄俊杰本人能够接受。6年以上我们就会考虑上诉。”
刘炜称,黄俊杰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中,一些事实值得商榷。“其中有一部分,黄俊杰收受了他人财物,但是并未为他人谋取利益,也没有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意念。”据《京华时报(微博)》报道,黄俊杰曾委托律师向丹东中院申请拿到相关场次的现场录像,以及他所执法的每场比赛的裁判监督评分。黄俊杰表示,他“有信心面对比赛录像,跟专业人士对质,证明自己公正执法”。
黄俊杰此前在庭上认罪态度较好,表现也令人唏嘘。当公诉方宣读起诉书,念至“裁判界素有‘南黄北陆’一说,和科班出身的陆俊不同,黄俊杰从一名普通的工人布衣,靠勤奋自学,成了一名国际级裁判”一节时,他控制不住情绪,当众失声痛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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