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检索 关键字:   高级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热辣万象

丈夫“小三”是妻子亲姐姐 妻子心中憋屈致流产/图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12-02-16 11:58:36   来源:广西新闻网 我要评论

字号    意见反馈 新闻爆料 进入论坛 打印 关闭

  姐姐劝她还是离婚好

  汪女士回到娘家,父母对她流产一事十分关心。询问起缘由,汪女士却难以启齿,终日以泪洗面。

  “虽说是亲姐姐,但姐姐跟家人之间的关系一直不太好。”汪女士说,姐姐上初中时,就因为早恋与父母闹别扭,曾负气出走。姐姐初中毕业后去广东打工,两年后,汪女士才去广东打工,不久姐姐找个老乡结婚,如今在隔壁村生活,很少与家人联系。

  汪女士终于忍不住去隔壁村看望姐姐了。在得知妹妹来意后,姐姐竟说:“他(赵先生)太花心,不适合你,我劝你们还是离婚吧。”

  在这期间,赵先生每天都给汪女士打电话,嘘寒问暖,就是决口不提外遇及离婚的事,这让汪女士更加恼火。

  这样的婚要不要离

  “他不止一次跟我保证,他再也不会跟姐姐联系,也不会再对我做出什么不忠的行为,希望我不要再提离婚。但我一想到他跟姐姐的关系,就觉得很压抑、很难过。”汪女士坦言,她觉得老公其实对她还是很好的,她也知道他比较花心,但她还深爱着老公。只是,她就是迈不过那道坎。“我变得不再愿意相信他,总是对他充满了怀疑。我觉得,他肯定还会跟我姐姐联系的。”这个婚究竟要不要离,26岁的汪女士难以抉择。(为保护他人隐私,文中所有人物均为化名)

  专家解析

  广西医科大学心理学教授王翔南解析说,从道德层面上来说,最应该遭到谴责的便是汪女士的姐姐,其次是汪女士的丈夫。作为姐姐,把自己的前男友介绍给妹妹,而且还与其保持性关系,本身就是一种非常不道德的行为,再加上她已婚,与别的男人持续发生不正当的关系,更是一种败坏道德的行为,应该受到严厉的道德谴责。从心理学的角度上分析,汪女士的姐姐把前男友介绍给妹妹,是一种“求便心理”,是想以姐姐的身份来继续与这个男人保持关系,说明她并不想与这个男人划清界限。

  其次,赵先生既然已经与汪女士结婚了,就应该与汪女士的姐姐划清界限,而他却继续与王女士的姐姐发生不正当的关系,在道德上也是要受到批判的。作为一名已婚男士,对婚姻和家庭都有责任。

  在整个事件中,汪女士显然是其中的受害者,建议她:其一,快刀斩乱麻,选择与丈夫离婚。既然现在孩子已经保不住了,不如早点结束这段痛苦的婚姻,然后再重新开始;其二,如果汪女士愿意再给丈夫一次机会,首先是要求丈夫与她的姐姐断绝来往,做反思并做到痛改全非。然后,两个人离开这个伤心地,另寻一个城市开始新生活。



【 作者:记者 玉颖 实习生 唐梦丽  编辑: 刘丽雅 】

  相关新闻
abc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