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议
盗窃or非法侵入住宅
荥阳市法院工作人员赵锡正说,郝六赢在实施盗窃行为时,是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主观目的,以非法进入他人住宅为手段,入室和盗窃具有手段和目的的牵连关系。对牵连犯的处理,我国实行从一重罪处断的原则。在不构成盗窃罪的情况下,应当以非法侵入住宅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河南天之权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少春则认为,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定罪处罚,有待商榷。他说,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违背住宅内成员的意愿或无法律依据进入公民住宅,或进入公民住宅后经要求退出而拒不退出的行为。“该罪属于自诉范围,也就是说,当事人有权决定是否追究对方的责任。”
观点
不管偷多少钱都是盗窃罪
英国有句谚语:“一个人的家,就是一个人的城堡,风可进,雨可进,国王不能进。”
“无论怎样,都要严厉打击,保护公民住宅不受侵犯。”新密市法院法官王松波表示,“这要看入室者的主观意图,如果翻墙入室意图报复,应判为非法侵入住宅罪;如果想偷东西,就是盗窃。”
郑州市高新区法院刑庭庭长郭文政则表示,近年来,入室盗窃案件越来越多,严重影响了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的生活。更多的人已经就入室盗窃达成共识,要求严厉打击。
“不管盗窃数额多少,都应按盗窃来定罪处罚。”他说,自去年5月1日起,我国《刑法》修正案(八)实施后,对于入室盗窃,已经有了统一的规定。其中第39条规定,将《刑法》第264条修改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这里专门将入室盗窃与多次盗窃、数额较大等并列,意思很明显——无论符合哪一个条件,都构成盗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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