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道秀,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生于1941年,重庆云阳人。1962年毕业于四川外语学院俄罗斯语言文学系,1988~1989年在苏联喀山国立大学法律系进修法律。主要译著有《俄罗斯联邦民法典》、《俄罗斯联邦刑法典》、《俄罗斯联邦仲裁程序法典》、《俄罗斯民事诉讼法典》、《俄罗斯联邦刑事诉讼法典》、《国际法史》、《苏维埃行政法》等。2011年11月4日,被俄罗斯总统梅德韦杰夫授予“友谊勋章”。
2011年11月4日,中国政法大学黄道秀教授被俄罗斯总统梅德韦杰夫亲自授予俄罗斯的最高奖励——“友谊勋章”,以表彰她为促进法律领域中俄两国关系的发展作出的巨大贡献。
打开研究俄罗斯法律的大门
在得知黄道秀被授予“友谊勋章”的消息后,俄罗斯联邦最高法院院长A.伊万诺夫给黄道秀发来了贺信,贺信中写道:“这个奖励是您在中俄两国关系中所作出的巨大贡献和您从事比较法学和法律翻译巨大劳动的证明,您促进了俄罗斯联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的接近,两国更好地理解相互的法律制度和法律观点。我相信,不仅是当代人,而且是中国和俄罗斯以后几代的大学生、法律工作者和学者都将感谢您。”
黄道秀被誉为“中俄法学交流第一人”。从上世纪80年代起,她就开始翻译和研究前苏联的法律。1983年,群众出版社出版了她的第一本译著《苏维埃行政法》。
苏联解体后,之前的法律体系被全部推翻重建,法律迅速更新。而当时的中国在对待前苏联和俄罗斯法律上存在几个误区:一是还在坚持前苏联法律中一些过时的东西,如上个世纪90年代中国法学界还有人称“法律是阶级斗争的工具”;二是不断批判前苏联法律的错误之处,而这些其实早已被俄罗斯所摒弃;三是不知道俄罗斯的法律现状如何,不知道哪些新的法律是在新的经济制度之上建立起来的。在这种情况下,黄道秀感觉到了从事俄罗斯法律研究工作的迫切性:“新中国成立时借鉴并沿袭了前苏联的法学理论和法律体系。苏联解体后,俄罗斯的法律理念和制度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引进了很多西方法律制度,我们不能不了解这些变化。此外,研究这些新的法律在俄罗斯的适用程度,对中国的法制社会建设很有借鉴意义。”
在责任感和使命感的驱使下,黄道秀凭借自己扎实的俄语基础,开始了翻译俄罗斯法律文献的工作。从1983年的《苏维埃行政法》、到1992年的《俄罗斯联邦最新经济法规》、《俄罗斯联邦税法汇编》和《国际法史》,再到2011年最新出版的《俄罗斯民法》(黄道秀主持翻译出版,并自译第一卷),在近30年的时间里,黄道秀翻译和出版的各类俄罗斯法律文件以及学术专著和论文约合1000万汉字。
这些译著涵盖了俄罗斯的刑法、民法、经济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等,构成了俄罗斯法律研究的基础文献库,为那些对俄罗斯法律感兴趣却又不懂俄语的人打开了一扇了解俄罗斯法律的大门,中国和俄罗斯的许多法律工作者、法学家和法律专业的学生都在阅读这些书。
令人惊叹的是,这些译著不过是黄道秀的“副业”,都是她利用课余时间完成的。“我是学校的俄语老师,还用俄语教授法律专业课,一直到2008年7月,每周最多时还要上19节课。”黄道秀说。
为了更好地从事翻译工作,黄道秀早在1992年就购置了个人电脑。黄道秀至今还记得那台电脑的“生日”和配置:“3月27日,286,1兆硬盘,1兆内存,12寸黑白显示器。”在今天的很多人看来,这台电脑的原始配置低得“雷人”。可在当时,这可是学校里最豪华的配置,价格也高得出奇——1万元。
“我当时一个月的工资是140元。”黄道秀回忆道。
翻译俄罗斯法律文献是进行研究工作的基础,为了切实地推进“中俄法学交流”,20多年来,黄道秀先后赴俄30多次,参加学术会议、讲课,陪同国家各级法律部门人员、学校领导、法律协会等赴俄公务。
凭借自己在俄罗斯法学界的威望和人脉资源,她多次走访莫斯科国立大学、喀山国立大学、圣彼得堡大学、远东国立大学、西伯利亚联邦大学等20多所俄罗斯高等学校的法律院系,为中俄法学高等教育交流积极奔走,牵线搭桥。
在她的努力下,中国政法大学等许多国内具有法律院系的高校都与俄罗斯高等学校的法律院系建立起了校际交流关系,推动了中国俄罗斯法律研究的发展,促进了中俄两国法学界的交流。
随着中国的发展和强大,俄罗斯法学界也开始重视对中国法律的研究。20年间,黄道秀在中国接待俄方客人上百次,有俄最高仲裁法院、各地政府的代表团,也有国际法学家联盟、律师协会、各大学和学术机构的代表团,其中有她的朋友,也有素不相识的人。因为黄道秀在俄罗斯法学界“名声在外”,好多人来中国都愿意找她帮忙,甚至一些老师的学生到中国留学,也让黄道秀帮忙安排。
这些接待都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甚至还要自掏腰包,但黄道秀事无巨细,事必躬亲。她说:“社会都是由人组成的,人与人之间需要关怀和帮助。我觉得让一个外国人在中国得到帮助,他对中国一定会有好印象。国家之间需要桥梁,我自己就是一座可靠的小桥。”
俄语老师成了法学专家
1962年,黄道秀以优异的成绩从四川外语学院俄语专业毕业,被分配到北京政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的前身)担任教师,教授俄语公共课,每周20节课。
当时的政法学院是法律单科院校,“唯法独尊”,其他专业的老师多少有些不受重视。
黄道秀是一个颇具语言天分的人,俄语很好,她自己也引为自豪。但学校有些人说起她却不以为然:“黄道秀呀,就新来那小姑娘,俄语挺好,嗨, 不就是教外语的嘛……”
这对自尊心强烈的黄道秀来说是难以忍受的:“我在读书时一直是名列前茅,来了这儿居然成了‘二等公x民’!”她暗暗下定决心,一定要进入“主流社会”,并且要在法律上有所建树。于是,课余时间里,黄道秀偷偷地开始学习法律知识。
“文革”开始后,黄道秀的法律学习被迫中断。
在经历了“文革”时期那些不讲法律的日子后,黄道秀更加自觉地进行法律学习和研究工作,并开始翻译前苏联的法律著作。1983年,黄道秀的第一本法律译著《苏维埃行政法》出版。上世纪80年代,她已经有了300万字的译著。
有一天,黄道秀私底下问她的朋友、时任中国政法大学校长的江平:“我现在算是法律学者吗?”
江平摇摇头说:“不算。”
不服输的黄道秀想:“将来一定要算!”
1988年,黄道秀得到了赴苏联喀山国立大学访问进修的机会。当时同去的俄语老师都选择进修俄语,黄道秀却说:“我不学俄语,让我去法律系吧!”就这样,黄道秀进入了喀山国立大学法律系国家法与国际法教研室,开始了异国求学生涯。
喀山国立大学历史悠久,成立于1804年,是列宁和托尔斯泰的母校。在这里,黄道秀受到了教研室主任费尔德曼教授和同事们的热烈欢迎和亲切关怀。
费尔德曼教授向各个教研室主任都打了招呼,黄道秀可以自由地到法律系任何一位老师的课堂上去听课;同事们向她提供资料室甚至他们个人拥有的资料,耐心细致地回答她提出的每一个问题,和她一起讨论当时苏联社会中以及立法上的问题,并不避讳她这个外国人。
回忆起在喀大的日子,黄道秀的脸上洋溢着幸福和满足:“他们的友善和温情,为我抵挡住了零下38度的严寒,冲淡了我对家乡亲人的思念。他们的教诲和指导,为我打开了人生的新阶段和新目标。没有他们,我后来的些许成就是根本不能想象的。”
因为俄语很好,又有一定的法律基础,初出国门的黄道秀听课完全没有障碍,但她依然非常勤奋,白天听课、看书、学习,晚上则看报纸和资料直到深夜。当时正值前苏联戈尔巴乔夫执政时期,许多历史问题被揭露出来,黄道秀如饥似渴地阅读着这些资料,由此加深了对前苏联政治、法律和俄罗斯民族文化、历史等的了解。
进修期间,在学习和研究法律知识的同时,黄道秀与同事们结下了深厚的友谊。1990年夏,应同事们的邀请,黄道秀带着丈夫来到喀山。
在喀山大学的休养基地卡尔东邱琳娜别墅,朋友们为黄道秀夫妇举行了一次特别的教研室茶会。在这里,费尔德曼教授请黄道秀将他即将出版的《国际法史》译成中文。
3个月后,黄道秀在北京收到了书,这是苏联历史上第一部全面论述国际法史的专著,由费尔德曼教授和巴斯金教授合著而成。作为朋友,两位著者放弃了此书在中国出版而产生的一切相关权利,费尔德曼教授还专门撰写了中文序言。在黄道秀和两位教授的努力下,该书的中文版于1992年初由法律出版社出版。
至今想起来,黄道秀还认为这本书是她所翻译的书中最难的。书中引用了许多古代历史和法律典籍,古今语汇不同、地名更迭,某个国家某一朝代的君主,一场战争的路线,一个条约或协定,都必须准确核实。而当时无论是中国还是俄罗斯的国际长途话费都非常昂贵,也没有电子邮件可用,黄道秀和费尔德曼教授只能用最原始的通信方式来讨论亟待解决的学术问题,一来一往,信件通常要走上一两个月。
在翻译过程中,黄道秀发现,马可·奥勒留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在公元前175年与马尔可曼人订立条约,而加比利乌斯也不能在公元94年颁布法律,她认定原文有误。当然,译者可以不为原作的谬误负责,但黄道秀不愿留下遗憾,而出版时间又不允许再拖上一两个月,最后,一跺脚,一咬牙,黄道秀拨通了费尔德曼教授家的电话,提出了疑问。当时的电话资费是每分钟27元,而她的月工资是140元。
第二天黄道秀如约再拨去电话,费尔德曼教授说:“你是对的。加比利乌斯法应该是公元前94年,而马可·奥勒留则是在公元175年签订的条约”。
作者是她最崇敬和最亲密的导师和朋友,是享有国际声誉的著名学者,指出原著中的失误,让黄道秀有些难为情。费尔德曼教授察觉到她的不安,对她说:“我们唯一应该服从的是真理。亲爱的,为此我对你只有感谢。”
黄道秀对此很受触动:“我们唯一应该服从的是真理!这是费尔德曼教授对我最伟大的教导,这句话成了我的座右铭。”
黄道秀非常珍视在喀山大学的进修经历,她说:“1988~1989年在喀山大学的进修,使我完成了一个俄语老师向法学专家的转变,并且开启了我与前苏联以及俄罗斯法学界的交往。”
回国后的黄道秀译著不断,还在政法大学带起了刑法学的博士生,在法律研究的路上越走越远。2007年,当年认为黄道秀还不算法学家的江平在为她主持的《俄罗斯法译丛》一书所作序言中称她是我国研究“苏联和俄罗斯法律的权威”。
“我希望尽快有人能站在我的肩膀上”
从1962年走进中国政法大学,黄道秀就把自己定位于一名教师,从此,学生成了她生活的全部内容。
黄道秀从教50年,桃李满天下,年龄最大的学生比她还大10岁,许多学生已退休,有的已经去逝,有的还在校园里孜孜苦读。黄道秀说:“不管他们在校也好,毕业离校也好,都是我的学生,都装在我的心里。”
黄道秀的一位外语同事考上她的博士生,在读博期间怀孕,因怕耽误学业,已是“高龄孕妇”的她准备“堕胎”,黄道秀劝阻了她,主动将她的导师指导课安排在生产之后,并与学校交涉,代替她给研究生上了1年俄语课。
2010年,黄道秀的学生成立罗斯律师事务所,从事对俄法律业务,邀请黄道秀担任顾问,黄道秀想都没想就答应了。别的律师事务所也来请她,一年给多少万,她一口回绝了。她说:“一个人的精力有限,我的学生更需要我,我有义务帮助他们。”
黄道秀用真情感动了学生,许多学生在毕业很久之后还能记得这位公共俄语课的老师。
2010年1月,一位网名“飞雪迎春2009”的网友在黄道秀的博客(网名“草茉莉”)留言簿上说:“我1962~1967年就读母校政法系。您为我的俄语学习费尽心血,让我终身难忘。”
黄道秀的生日是3月15日,每年的这一天,她的学生们都会聚在一起,为老师庆祝生日。
而今,70高龄的黄道秀依然还带着博士生,她坚持给他们上课,并且每年都要带他们去俄罗斯访问,参加学术会议,还要为他们修改准备在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
“出访能帮助他们提升学术水平,开阔眼界,还能帮助他们与俄罗斯法学界建立联系,以继承我的事业。”黄道秀动容地说。
说到事业的传承,黄道秀很着急:“有的人俄语好,但不懂法律。懂法律的人当中,懂刑法的不懂民法,懂中国法的不懂俄罗斯法,懂法律不懂俄语……”
黄道秀的学术道路自成模式,她集外语、法律、文采、口才和热情于一身,铸就了一个与众不同的法学专家,类似条件的人在中国虽不罕见,但却并不多见。
2007年,上合组织在西安举行法律论坛,黄道秀作为与会代表义务承担了高官会谈的翻译,弥补了会议翻译的缺陷;2009年“全球化时代犯罪与刑法国际论坛”首次大会在北京举行,花高价请的俄语同声传译临时不来了,黄道秀本着“救场如救火”的职业精神,戴上耳机作了2天“同传”。
这些事情,让黄道秀深感“后继无人”,年逾古稀的她更加不敢懈怠,倾尽心血地培养和提携自己门下的年轻法学博士们,期冀他们能够尽快成长起来,继承自己的事业。
而今,她从俄罗斯载誉归来,站在了事业的巅峰上,熟悉和关心她的朋友们都劝她应该歇一歇了,“不再带博士生,不再写专业著作,四面八方走一走,好山好水游一游”。
朋友们描绘的也正是黄道秀的憧憬,已经工作50年的她也想洒脱、轻松地转身,开始一段真正属于自己的人生。
但是,对事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暂时还不容她如此潇洒,她说:“说我傻我也认了,但是我这个领域没人能顶上来,我不放心、不甘心呀!我想在有生之年尽量多培养些人才。我希望尽快有人能站在我的肩膀上!到那时,我就可以放心地退下来了。”(摘自:神州学人;文/杨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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