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网络作为现代社会的“神经中枢”,正越来越紧密地将世界各国联系在一起。互联网络面向全球化的迅猛发展,已经使各国国家利益拓展面临新的挑战,如何有效防护、控制和构建对己有利的网络空间,提高军队维护网络空间国家利益的战略能力,是当前军事战略理论亟需解决的重要课题。
国家利益在网络空间拓展面临新的挑战
历史表明,每一种新空间的拓展总是以一定国家利益的拓展为先导,随之而来的则是基于实力的竞争引发的国家主权的变化。与历次人类活动空间拓展相类似,网络空间的出现己经使国家利益在政治、经济、军事和文化等方面发生了新的变迁。
国家政治主权日益受影响。在网络全球化时代,政府控制信息扩散的能力逐渐弱化,一国政府随时置于大众和其他国家政府、非政府组织的监督之下,其内政和外交的透明度越来越高,受到的牵制和约束也越来越大,国家主权出现了“隐性散失”现象。因此,一些国家和组织常常利用互联网传播速度快、范围广、信息量大、介入门槛低的特点,有意识地对他国进行政治文化渗透。客观上讲,互联网推动了全球化一体化进程,增强了各国间的相互渗透和相互依存,使国家与国家之间、国家与国际组织之间形成了纵横交错的紧密关系,国家政治主权逐渐向内部和外部扩散。
国家经济控制力开始下降。信息网络渗入经济领域对于经济的深远影响足以同工业革命带来的社会变化相匹敌,促使经济关系发生了革命性的变革。金融机构、保险公司、银行、股票交易所通过信息网络系统连接起来,资本在数量和价值上得到指数级扩展,互联网开始逐步渗入到国民经济的更深层次和更宽领域。有关资料表明,现代经济的发展与增长,40%来源于信息产业。例如,美国信息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33%以上,比钢铁、汽车、建筑三大支柱产业的总和还要多。西方发达国家信息业产值已占国民生产总值的45%~60%,而发展中国家仅占1%左右。高度发达的信息网络将成为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国家经济安全越来越依赖于信息化基础设施的安全程度,因此信息化产业相对落后国家的经济发展将越来越受制于信息化发达国家。
信息网络成为军事行动中心。进入21世纪,信息网络技术已经成为现代军队C4ISR系统的基础。信息网络如同人的神经系统一样延伸至军队各个级别的作战单位,这使得围绕制网权的网络对抗在军队作战行动中的重要性大大增加。当前,一些国家和组织的网络作战力量部署已经凸显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超越地理国界的态势。平时“休眠”潜伏,战时对他国军队网络指挥、管理、通信、情报系统网络实施可控范围的“破袭”,大量瘫痪其军事信息网络系统。如何有效防护、控制和构建利于己方的网络空间已经成为各国军队维护网络安全必须面对的严峻问题。
制网权由使用权、控制权和构造权组成
伴随着信息网络空间的形成,国家主权开始向网络延伸,由此产生了制网权问题。所谓制网权是指国家为维护自身利益而拥有的网络空间使用权、网络空间控制权和网络空间构造权。
网络空间使用权。衡量一个国家是否具有互联网的使用权,需要考察该国具备进入网络、使用网络资源的基础条件,这是进入网络空间能力的具体体现。核心上网技术、网络带宽、网民规模、本国互联网基础资源(IP地址数量、网站数量、国际顶级域名注册量)和接入国际互联网方式等因素都是制约国家使用互联网络的关键。各种要素必须均占一定的量值才能表明国家具有使用权,缺少某一项或该项占份额较小,则对国家进入并利用网络空间的能力具有较大影响。
网络空间控制权。网络空间控制权主要包括网络空间话语主导权、网络战规则制定权、关键信息节点和设施的控制权。目前,围绕网络空间控制权的斗争主要表现为:一是围绕网络空间话语主导权的争夺日趋激烈。网络常被有关国际行为体利用发布大量虚假信息和谣言混淆视听,危害一国内部稳定与对外形象并影响其外交决策。因此,在网络中保持话语主导权,及时有效地收集和分析网络信息,充分利用网络舆论进行科学合理的政治决策,是对国家政治智慧的重要考验。二是关键信息节点和设施的控制权仍为少数国家拥有。目前,国际互联网主干线以美国为中心,从主干线再分出支线,通信链路大多经过美国。决定互联网地址分配权的13台根域名服务器,10台设在美国,仅有3台分别设在伦敦、斯德哥尔摩和东京。
网络空间构造权。随着信息资源在国家利益中地位的不断提高,围绕网络空间的构造,即信息资源的控制日趋激烈。从网络空间本质上看,与传统的“海、陆、空、天”等空间相比,支撑网络空间的各类资源可以跨地域规划和使用,规则可以由他国制定和解释,并与他国网络空间高度融合,使得各国网络空间的边界极为模糊。因此,网络空间边界与地理区域不存在严格的对应关系。在网络攻防手段不断发展的情况下,网络边界具有极大的可塑性、易侵入性,呈现出动态变化的特征。
提高维护网络空间国家利益的战略能力
国家政治利益在网络空间的拓展,直接关系到国家管辖网络空间权益的拓展;国家经济利益在网络空间的拓展,直接关系到国家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国家军事利益在网络空间的拓展,则直接关系到未来信息化战争的胜败。所有这些,都要求我们必须进一步提升军队在维护网络空间国家利益中的战略地位。
提高对网络空间安全保障的积极防御能力。第一,在国家军事战略布局上,应根据国家利益在网络空间拓展的需求,进一步加强对网络空间的关注,充分认识国家网络空间利益发展的必然性、合法性与复杂性,建设一支与国家网络空间发展利益相适应的网络军事力量,适当调整网络作战力量建设的方向和目标。第二,要从网络作战力量具有战略性、综合性和跨国性的特点,进一步丰富军队战略网络作战的战法与谋略。不仅要继续高度重视战时行动,还应特别关注非战时行动。例如,通过网络侦察、网络布控、网络防护等活动显示网络军事力量存在;利用网络作战力量机动迅速、聚合重组能力强和对抗强度大等特点,有效保卫网络信息节点等。第三,进一步更新网络作战力量运用的时域观念。应改变传统的“维护使用,保障运行”时域观念,进行全时域防卫,注重全时域运用。在网络军事力量的运用上,应根据战略形势,重点研究网络动态防御、网络战局控制等问题。
提高对网络空间安全的持续有效维持能力。在有信息网络支持的其他空间作战,客观上要求具备网络空间安全的持续有效维持能力,以实现陆、海、空、天、电磁空间内作战行动跨军种、跨机构的同步和一体化。一要坚持国家利益至上的原则积极作为,建立网络应急响应合作机制,共同维护周边国家网络空间的信息运行安全,保障国家生存与发展所需要的网络资源尤其是数据存储量、网络流量、核心网站数量等份额。二要积极参与非军方网络安全保障交流与合作,为维护国家网络空间利益增加“硬实力”与“软实力”,积极塑造网络空间内军队的国际形象,尤其要维护国家发展利益所需要的网络空间行动自由。(刘万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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