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最好水平”
港中旅登封公司有不同解释。
1月5日上午,港中旅登封公司分管市场营销的副总经理韩小虎告诉《瞭望东方周刊》,两年来,嵩山景区在游客人数和营业收入方面,“都达到了历史最好水平。”
韩小虎介绍说,从市场营销的角度看,这两年“情况不错”,并且公司现在“没有上市的打算”。
港中旅登封公司提供的数据是,2010年,游客人数比2009年增加30%,营业收入增加50%;2011年,游客人数比2010年又增加20%,收入增加20%。
对此,港中旅登峰公司总经理钱国平1月6日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介绍,两年来,他们的收入增加了一倍,“游客量在持续增长,利润也在成倍增加。”
钱国平说,在营业收入方面,2009年底为9000万元,到2010年增加到1.7亿元,2011年则接近2亿元。
利润方面,2009年末嵩山景区账面上显示利润为1000万元左右,到2010年,景区利润增至3200万元,2011年继续增加到3810万元。
并且,经过两年经营,景区的资产质量大为改善,财务状况明显优化。企业从过去资不抵债的艰难状态,变成现在轻装上阵的良好情况,“去年公司总资产的报酬率在国内景区是最优的!”
钱国平介绍,他们对少林景区、嵩阳景区和中岳景区实施经营、营销、财务、人员、管理“五统一”,由原来各自为政的行政式管理,转型为规范的企业化管理,提高了工作效率,成效良好。
关于港中旅两年来的投入情况,钱国平介绍说,2010年投入500万元,用于办公设施改造、景区基础设施维护等;2011年投入1800万元,用于景区数字化建设、基础设施、道路步道等的维护。“资金已经安排,有的已经实施,有的正在实施。”
在大的项目投资方面,由于受报批程序影响,未能按原计划全部实施。目前,“旅游小镇”项目土地已批,初步计划一期投资12亿元,未来十年投资超过25亿元,“前提是这些项目顺利获得批准。”
对于员工提到的“港中旅汇走7000万”,钱国平回应说,确实有“7000万”的事,只不过不是港中旅自己汇走了,而是用来偿还银行的债务。
钱国平说,港中旅来到登封之前,少林景区因为拆迁欠下巨额银行债务,每年光利息就是一笔不小的开支。他们经营改善后,为了减少利息开支,决定提前还清银行债务,于是就偿还了近2亿元,包括这7000万元。当时,银行方面确实不愿意让港中旅提前还钱,“因为想继续收取利息”。
既然实行了“五统一”,经营收入也不断增长,少林景区为何还会被通知“整改”?
钱国平表示,这些是长期存在的问题,有的是历史遗留问题,有些是他们无权管理的问题,当然也有港中旅自己的问题,比如设施维护不周、服务水平不高、管理存在问题等,“目前正根据发展规划不断改进、完善。”
对本刊记者在登封市相关部门采访时多次听到对港中旅管理方面的质疑,钱国平不愿过多谈及,只表示:“很多事情,不是我们不批准,而是安排了没人做。”
利益纠葛
港中旅登封公司员工抱怨公司领导层“不批钱”,公司领导叹息很多事情“没人干”,问题究竟出在哪里?
一名了解港中旅和少林景区情况的登封官方人士透露,主要因为利益。
在港中旅进驻登封之前,尽管少林景区经营状况没现在这么好,但每年也有近1亿元的经营收入,员工不仅工资有保障,甚至还有“灰色收入”,“日子过得相当滋润。”
港中旅来了以后,追求利润最大化,大力压缩成本投入,强化制度管理,导致员工、尤其是管理层收入锐减,引发了企业与员工之间的矛盾。
最直接的表现是,员工对企业有怨言,企业对员工指挥不动。
知情人举了一个例子:2010年景区节日摆放花盆,下面报的预算是17万元,核查后压至不到10万元,招标后只花了5万元,“一下子压缩了10万元的水分,有人能愿意吗?”
这种说法遭到一名原少林景区工作人员的否认:“港中旅管理滑坡,不能怪员工,他不重投入、只求利润的做法,早晚会出事。”
在嵩山景区调查期间,本刊记者感觉到了一些“乱象”的背后,似乎有错综复杂的利益纠葛。
在少林寺对面,有一座庙宇式的建筑,名曰“十方禅院”,原本是一个免费景点。可进去游览过的游客发现,里面有很多诱人花钱的项目,比如数罗汉、算命。
少林寺外联处主任郑书民告诉《瞭望东方周刊》,虽然仅一河之隔,可十方禅院与少林寺并没有任何关系,里面身穿僧衣的男子也都不是少林寺的人,他们的收入也与少林寺无关。
据悉,十方禅院是郑州市盐业公司和登封市商业局合资兴建的,后来“改制”给了个人,因为占了少林寺的土地一直未付租金,与少林寺还有过一场官司。
三皇寨禅院位于嵩山景区西南方,属于少林寺的下院。前不久,那里开山炸石、毁树建房,而少林寺不知情。
国家风景名胜区内严禁私挖乱建,三皇寨禅院是否办理了相关手续、经过了嵩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的批准?
对此,嵩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宣传科长李永君告诉本刊记者,三皇寨禅院是在遗址上恢复性修建,符合《嵩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原则上按照原有权属使用土地,不需办理土地相关手续”。
这种解释与嵩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执法大队一名工作人员的说法有些矛盾---这名工作人员说,只要在国家级的风景名胜区内建房,都要报经住建部批准。
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少室阙东侧,原本以登封市文物局少室山文物保护所“管理服务用房”名义建成的两层窑洞房,如今“变脸”成了一家饭店。
登封市文物局局长吕伟告诉本刊记者,那些房子当初确实是以“管理服务用房”名义建的,现在免费提供给别人经营地方小吃,“不存在租赁问题”。
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嵩阳书院对面,一个大面积的违章建筑已经停工;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会善寺内,部分房间被租给其他人员使用;在登封市大禹路与环山路交叉口,一个豪华别墅区“嵩山一号”已经建成,此处也在嵩山景区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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