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事故的自动扶梯已停止运行(1月29日摄)。 1月29日12时30分左右,一名小男孩在北京西单新一代商场独自乘坐自动扶梯时,将头伸出电梯外,被夹在五、六层扶梯夹角中,当场死亡。记者在现场看到,相关部门正展开调查。 安监部门提醒,12岁以下未成年人最好在成年人监护下搭乘电梯。新华社记者公磊摄
■律师分析
应厘清三方责任
针对这一事件,北京合川律师事务所律师于飞表示,事件中主要涉及三个当事方的责任。首先,商场作为公共场所,有义务在扶梯附近设置明显的提示标志,比如儿童乘坐电梯时应有成年人陪同等。而当发生意外事件时,商场的工作人员应当能够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置。如果商场方面尽到了上述义务,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
其次,作为一个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孩子的家长没有尽到看护的责任,使孩子脱离监护,导致了悲剧的发生,孩子家长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
第三,事故发生时,运行中的扶梯是否合理有效地避免意外的发生。“作为扶梯生产厂家,应当考虑到扶梯运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意外,并且在产品设计中有所考虑。如果存在设计缺陷,扶梯厂家也应当承担责任。当然,这一结果有待安监部门的调查。”
■警方提示
安全乘梯十不要
昨日16点18分,平安北京微博发消息提醒广大市民在乘坐扶梯时“十不要”。该提示微博还配有一张正确乘坐电梯的姿势图,网友已转发上百次,众多网友表示支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1 不要在乘扶梯时看书读报或是看手机等便携式阅读器;
2 不要让孩子单独乘扶梯,要有家长看护;
3 不要踩在黄色安全警示线以及两个梯级相连的部位,更不要在扶梯上走或跑,以免摔倒或跌落扶梯发生危险;
4 不要将鞋及衣物触及扶梯挡板;
5 不要在扶梯进出口处逗留;
6 不要将头、四肢伸出扶手装置以外,以免受到障碍物、相邻的自动扶梯的撞击;
7 不要蹲坐在梯级踏板上,随身携带手提袋等不要放在梯级踏板或手扶带上;
8 不要携带过大的物品而使用升降式的电梯;
9 不要将手放入梯级与围裙板的间隙内;
10 不要逆行、攀爬、玩耍、倚靠或争抢上扶梯。
本版撰文 晨报首席记者 崔红
记者 卢宝厉 姚锦波 何欣 王海亮 徐晶晶
记者 王巍/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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