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迫在眉睫,主人出游、回乡,爱宠“无奈”被寄养。面对春节催生的“寄养热”,本报在此提醒各位“主银”(主人),寄养爱宠时,您一定要多个心眼,与店方签好寄养协议,以便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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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临近火了宠物寄养
单身的毛先生,年前领了结婚证。今年春节,他要带着媳妇回老家洛阳过年。爱宠“球球”,一只与他相依为命四年之久的贵宾犬,无人看管,必须寄养。“我本来想把狗寄养在邻居家,年后领养也方便。可家家都有小孩子,害怕邻居不熟悉狗狗的性格,万一伤了人。”毛先生说,无奈之下,他决定将狗狗送到专业的宠物店寄养。
前天下午1点,记者在郑州市红旗路某宠物店内看到,一只白黄相间的吉娃娃,卧在由不锈钢制成的笼中,眼神里有一丝落寞。“春节要来了,主人回家过年了,宠物就寄养在这儿了。”工作人员说,目前仅有的15个宠物狗“卧室”已经被抢占一空。
记者走访多家宠物店、宠物医院了解到,早在一个星期前就有市民陆续致电为宠物预订“新家”,每年小年到初六是高峰期,经常出现“一笼难求”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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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养合同要签详细
采访中,记者发现不少小宠物店并未过问宠物是否接种过疫苗,体检的事更是提都没提。而在一些较为正规的宠物店,在接收宠物前,会要求事先签订宠物寄养合同。
纬五路一家宠物店内,工作人员指着墙上的收费表说,今年寄养宠物的价钱,跟去年比没有太大的变化,仍是按宠物的体重收费。以5公斤为起点,一天收费是20元。寄养前要签协议,说明狗狗的免疫情况、狗狗的年龄等。签协议,就是证明“带来的是一只健康的狗”,也是为了保障狗狗的权益。
河南力天律师事务所律师丁香表示,有偿寄养本身已经形成了法律上的代管关系,但由于宠物有自身的特点,在代养过程中有很大的不确定性,若没有合同,一旦出现宠物死亡、丢失、被盗等意外情况,宠物主人可能面临维权难。
丁香建议,宠物寄养合同上应明确宠物的种类、外貌、健康状况,还要对寄养的时间、清理、喂养费用,甚至对一旦发生宠物生病、受伤、丢失、伤人等情况进行约定。针对目前部分宠物店已经制定了格式合同的现象,提醒市民应仔细阅读内容再签字,并有权针对有异议的合同条款,与宠物店商议进行补充或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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