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检索 关键字:   高级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焦点新闻

广东:配偶子女均居国外者原则上不得任党政“一把手”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12-01-20 10:14:20   来源:金羊网 我要评论

字号    意见反馈 新闻爆料 进入论坛 打印 关闭

  广东配偶子女均居国外者原则上不得任党政正职

  昨天公布的广东省委2012年1号文严厉规定

  昨日上午,省委组织部新闻发言人、副部长张辉向媒体宣布,《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加强市县领导班子建设若干问题的决定》(简称《决定》)作为省委2012年1号文正式向社会公布。省委新闻发言人、省委办公厅副主任郭跃文主持新闻发布会。《决定》作为广东近十年来首个指导市县领导班子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提出了许多新思路、新举措和新要求,其中此前备受关注的“裸官”原则上不担任“一把手”敏感岗位的规定被正式确认下来。

  汪洋四次亲自修改文稿

  张辉介绍说,在《决定》的起草过程中,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汪洋先后四次对文稿的标题、框架、内容等提出明确要求,要求“要注意通过对换届后班子的分析,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领导班子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措施要有‘干货’,的确有助于解决问题”,并四次亲自修改文稿。

  起草工作从去年10月上旬开始,历时3个月,七易其稿,经省委常委会审议后提交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讨论。全会原则通过《决定》讨论稿后,又根据全会讨论中所提意见再次进行了修改,经省委领导审改,以省委正式文件下发。

  《决定》立足于防范和警醒

  张辉表示,班子换届刚刚结束就出台《决定》,立足于防范,立足于警醒,立足于新形势新任务对新班子提出了很多新的要求,体现了省委的忧患意识和前瞻意识。另外从决定的内容上看,这个决定针对性和指导性强,充分显示了省委加强班子建设的统领意识和驾驭意识。

  就《决定》的相关内容,张辉还回答了新快报记者的提问。

  解读《决定》

  ●关于任职的规定

  配偶和子女均居国外原则上不任“一把手”

  有记者问,对于《决定》(讨论稿)里关于“‘裸官’原则上不得担任党政正职和重要敏感岗位的领导职务”的规定是否保留?“原则上”如何理解?张辉表示,《决定》里保留了这一条,这也是广东做出的大胆的探索,广东在这一点上走得比较前,规定也很严厉,但符合广东的实际。《决定》规定,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原则上不得担任党政正职和重要敏感岗位的领导职务。

  张辉说,至于“原则上”的理解,就是要区别不同的情况,这是一个总的要求,不是一刀切。接下来,有关职能部门会出台相关措施来明确如何具体操作。

【 作者:  编辑: 赵静 】

  相关新闻
abc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