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志祥(资料图) 中新社发 洪少葵 摄
据台湾媒体报道,经营副业的歌手春节前纷纷扮演起发年终奖金的老板角色。在台湾、香港等地经营7间“STAGE”潮店的罗志祥,今年发给120位员工包括年终奖金、红包及旅游费用约1500万台币(约315万人民币),居歌手之冠。周杰伦投资4间“Mr.J”餐厅及1间潮店,发1000万台币(约210万人民币)的年终奖金居次;经营3家“SMG”潮店的林俊杰发610万台币(约128万人民币),位居第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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