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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亲手将3岁儿子溺死脚盆中 庭审没落一滴泪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11-09-02 10:00:00   来源:中安在线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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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丈夫:她说过要杀死儿子

  12年前,经过亲戚介绍,靳伦英跟肥东县马湖乡创业村小赵村民组的桑国民相识、相恋。第二年,两人就有了女儿小红。靳伦英平常话不多,性格有点内向。女儿快满10岁时,她又生了儿子小杰。农闲时桑国民就出去打工—当瓦匠。 40岁的桑国民看起来很苍老,说起话来一字一句十分吃力。桑国民说,当天他在上海并没有跟靳伦英在电话里发生争吵,他让靳伦英到上海打工,孩子留给他妈妈带,说了一句“不来,就不给钱给你”,只是随便讲讲的玩笑话,哪里晓得妻子因为这个对孩子下毒手。桑国民说,过年时,靳伦英还讲要杀他,杀死儿子之类的话,他都以为是随便讲讲,哪晓得成了真。

  桑国民希望法庭严惩妻子,“最好判死刑,不把她搞死,她又要回来搞死我跟大女儿。 ”

  女儿:妈妈经常打弟弟

  9月1日上午,这一天,小红应该在上开学第一课。由于妈妈受审,她特意请假赶到法院旁听。法庭不允许未成年进入,小红只看到妈妈的背影,便被法警发现,离开了法庭。今年上六年级的小红平时在家刷锅、洗碗。她告诉记者"妈妈不好,不想妈妈,很想弟弟。 "小红证实了奶奶和爸爸的说法,妈妈经常打弟弟,大雪天脱掉弟弟的鞋子让他站在雪地里;动不动拿苍蝇拍子打背心,打嘴巴……这一切并不是因为弟弟不听话。 "妈妈经常不做饭,买大馍吃,我们也一起吃大馍。 "小红含着眼泪,幼小的心灵根本无法猜测为何妈妈这么狠心?她为什么杀儿子?

  辩护律师:她是间接受害者

  家人没有帮靳伦英请律师,法院特意为她指定了法律援助律师。安徽伟易律师事务所律师吴雪狂担任靳伦英的辩护律师。开庭前,吴雪狂告诉记者,他到看守所会见靳伦英时,提到杀死儿子的事情,她一个字都不说。他因此无法核实案情。

  对于这起人伦惨案,吴雪狂说,靳伦英是个不识字的农夫,连到哪里投案都不知道,平时独自生活都很吃力,可以说,丈夫缺少对妻子的关爱,激发妻子的怒火也是导致这个案件发生的重要原因。吴雪狂认为,身为孩子的母亲,错手将孩子溺死,靳伦英的表现是对丈夫的气愤和生活的绝望,她也是间接的受害者,他建议法庭在十年以下量刑。公诉人则认为,靳伦英没有悔罪表现应该从严惩处。

  心理咨询师:沉默就是悔恨

  一手带大孩子的亲生妈妈为何残忍地将孩子溺死在脚盆里?靳伦英不说话,没有人听得见她的内心世界。

  国家心理咨询师倪国庆说:从案件目前的信息来看,这或许与她长期处于心理压抑有关。家人反映她平时就喜欢打孩子,其实打孩子也是心理情绪的一种宣泄、发泄,从某种程度上说,她希望通过这种方式引起丈夫及家人对自己的关心和爱护。

  法庭上,她的沉默代表了认罪,也表示她非常后悔。

  反思

  留守妻子期待爱护

  人伦惨案的发生,再度让我们将目光投向留守妇女这个群体。留守妇女也称留守妻子,大量劳动让她们身心疲惫,加上丈夫长期在外,内心世界空虚寂寞。

  省妇联权益部副部长黄平告诉记者,目前我省正在推广"农村留守妇女互助小组"工作,让留守妇女互助、互带、互帮、互助,同时动员各级干部、社会爱心人士、志愿者跟留守妇女结对,提供技术培训、小额贷款、创业项目、心理疏导等方面的帮助。

  “要得健全幸福的人类,须得有健全幸福的母亲。 ”全社会都来关注母亲的健康和幸福,靳伦英的悲剧可能就不会再上演。(安徽商报 孔华 合中法 王志强)

【 作者:姚培硕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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