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检索 关键字:   高级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即时新闻

原北京市社科联党组副书记贪污公款400万被诉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11-08-29 18:37: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我要评论

字号    意见反馈 新闻爆料 进入论坛 打印 关闭

  中新社北京8月29日电 (记者 于立霄)原北京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党组副书记于世英伙同两家公司的出纳、会计,假借出国考察名义,将个人出国费用变成公家报销,贪污私分国有资产近400万元人民币。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9日发布消息称,法院已受理此案。

  77岁的于世英原为北京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党组副书记、北京划时代房地产开发公司法定代表人、北京科联工贸公司负责人。与他共同贪污的出纳、会计分别是北京划时代房地产开发公司的王睿和北京科联工贸公司的郑伟。

  公诉机关指控,2005年5月至2006年11月间,于世英与王睿、郑伟三人经预谋,分别利用担任北京划时代房地产开发公司法定代表人、出纳、会计的职务便利,先后两次假借出国公务考察等名义,用因私出国发票及他人的发票在公司财务账上报销,累计骗取27万余元。其中,于世英分得赃款8万余元,王睿分得赃款9万余元,郑伟分得赃款9万余元。

  此外,2003年3月至2009年4月间,于世英利用职务便利,擅自决定由王睿、郑伟具体经办,以给职工发放奖金、福利等名义,将公款207万余元进行私分。其中,于世英分得63万余元,王睿分得73万余元,郑伟分得71万余元。

  公司的房产也成为他们贪污的目标。2005年5月,于世英擅自决定,将单位两套房产以每套15万元的低价出售给王睿、郑伟。同年9月,王睿、郑伟分别将房产出售,各获46万余元。经评估,两套房产的价格合计212万余元。

  公诉机关认为,于世英、王睿、郑伟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共财物,数额巨大,应以贪污罪追究三人的刑事责任。据此,提起公诉。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完

【 作者:吴博  编辑: 】
  相关新闻
abc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