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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战中国劳工杀了个回马枪!
9月25日,中国受害劳工法律援助团执行团长、山东鹏飞律师事务所主任傅强向《法制日报》记者证实,援助团已代表二战期间被掳日本的上千名劳工,以日本三菱材料公司在华企业为被告,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交了诉状。
这是二战中国劳工首次在国内对日企提起民事诉讼,也预示着中国受害劳工对日索赔的“战场”从日本转移至国内。劳工、劳工遗属及其代理律师都对此次诉讼充满信心和期待。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潇剑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称,受害劳工在国内起诉日企依法有据,适用国内法,胜诉的把握较大。
做苦役食不果腹
公开资料显示,1943年至1945年间,日本政府与其有关企业共强掳近4万名中国劳工到日本做苦役;其中,日本三菱材料公司强掳中国劳工2709名。山东人刘连仁便是其中之一。
1944年9月8日,刘连仁在家中被日本兵抓走,当时他妻子已怀孕8个多月。被运至日本后,刘连仁被迫在三菱材料公司下属的一矿场挖煤,一天工作12个小时,动辄拳脚相加且食不果腹。8个月后,他趁机逃跑并躲进了深山老林,直至1958年被一名猎人发现,在祖国关注和当地华侨的努力下,才返回国内。
临行前,一名日本高官给刘连仁送来20万日元。刘问这是什么钱,如果是赔偿的话,日本政府还缺一个道歉。该高官不承认是赔偿,刘随即将钱扔了回去,并发表声明称:日本政府要向包括他在内的所有中国劳工谢罪;要对劳工精神和肉体的侵害作出赔偿。
“让日本政府谢罪,这是父亲余生最大的期盼。”刘连仁的儿子刘焕新回忆说。1996年,在一些日本律师的帮助下,刘连仁将日本政府告上法庭,这是我国受害劳工起诉日本政府第一案,之后还带动了十多起类似的案件,却无一胜诉。(更多内容请点击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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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记者周斌本报见习记者卢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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